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减少办税时间,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实施如下简化办税流程:
一、按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税时就其家庭成员、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书面承诺,可不再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承诺事项由主管税务机关事后与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