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的公告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的公告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修订
为进一步优化
出口退税管理,简化
出口退税流程,加快
出口退税进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
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有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
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调整为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县(市、区)税务局。
特此公告。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