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的公告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的公告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修订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简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有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机关调整为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县(市、区)税务局。
特此公告。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