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全文废止】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对2016年6月30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全面清理。查找出文件中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同位法不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实际明显不适应,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处理,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完整,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的制度依据和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重点内容
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共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