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及铺装标准的通知
嘉建[2019]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城集团、嘉服集团、嘉实集团、嘉源集团、电力公司、广电集团(华数)、市通发办、嘉燃集团、市政设计单位、市政审图单位、市政(养护)企业、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 规范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布置及铺砌标准,我局组织编制了《嘉兴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及铺装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市政设计单位、市政审图单位、管线单位、市政(养护)企业、监理企业的宣贯培训及《标准》执行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大对道路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过程中《标准》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政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同时设计、依标设计”。
市政审图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审查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查意见。
道路建设单位、管线单位:负责《标准》的宣贯和执行工作,是《标准》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项目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全过程实施。
监理单位:负责《标准》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严把标准涉及内容全覆盖和施工质量关。
养护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实现维修成果的统一、有序、整洁、畅通。
附件:《嘉兴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及铺装标准》【见附件】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