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的通知
浙商务发〔2020〕2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商务发〔2022〕10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商务发〔2023〕7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商务局,省家政行业协会、各市家政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 ( 浙政办发〔2019〕70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0年工作要点》相关精神,着眼我省数字大省、移动之省特色优势,充分借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码”做法和金华市“居家上门服务证”试点经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安心码”样式

浙江省家政“安心码”采取全省统一格式、各市分别制作、授权省市家政行业协会发放的形式推广实施。为兼顾部分不适应使用线上码家政从业人员需求,允许备份使用“居家上门服务证”。“码”与“证”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样式详见附件1。相关机构在生成家政“安心码”的同时,即同步生成线上“居家上门服务证”,由家政从业人员自行决定是否制作线下实体证。

二、“安心码”效力

“安心码”(或“居家上门服务证”)是浙江省家政从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重要凭证,包含家政从业人员所属企业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体检合格信息、从业责任保险信息、公安部门违法犯罪背景核查结论信息等多项从业安全信息数据。聘用持证家政从业人员进行家政服务的消费者,可查验家政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以及依托政府、家政行业协会等机构咨询、维权等。

三、“安心码”使用

家政从业人员进行上门服务时,应主动亮“安心码”(或出示“居家上门服务证”),雇主扫码认可后,可点击确认入户,形成闭环。“安心码”显示绿色,即为合格家政从业人员,表明“码”“证”处于已发状态,体检、保险当天都在有效期内;显示黄色,表明家政从业人员体检或保险其中一项已到期;显示红色,表明“码”“证”处于失效状态或体检、保险均已到期或治安核查未通过。

四、申领条件

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家政企业(含中介家政机构)申领“安心码”。家政从业人员需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平台上传真实、合规、完整的个人数据,并经人脸识别等相关机制审核通过,全套提供本人家政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由家政从业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体检合格证明、从业责任保险,并通过家政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背景核查,方能申请办理“安心码”。

五、办理流程

通常流程为(以市为例,省参照执行):个人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完整的办证资料,并与家政企业签订隶属关系的办证授权认定书(见附件2)→所在家政企业初审通过,向市商务局授权的本市家政行业协会提交申请材料→市商务局会相关部门审核个人信用信息→经本市家政行业协会通知家政企业安排信用合格的员工进行规定项目的身体检查→家政企业指导协助员工办理家政服务保险,并向本市家政行业协会提供有效保单→本市商务局授权本市家政行业协会(或委托第三方信用机构)生成“安心码”→本市家政行业协会通过家政企业向家政从业人员逐级发放“安心码”(或“居家上门服务证”)。办理全流程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市家政行业协会及时通过所属企业向从业人员本人说明。基本流程详见附件3。

六、管理规定

按照“谁发码(证)、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商务部门及授权的本级家政行业协会持续跟进“安心码”使用、管理、注销、信息更新等工作。家政企业(中介家政机构)可根据需要定期申领“安心码”或提出信息更新需要(遇有体检、保险、违法犯罪等信息变化时,应及时提出更新),各级商务部门或授权的家政行业协会应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安心码”(或“居家上门服务证”)更新、收回、注销等工作,防止出现死码、错码、坏码。“安心码”相关信息至少每半年系统更新一次,确保“码”“证”新鲜度和可靠性。

七、相关费用

“安心码”是强化家政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监管和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功能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家政从业人员个人无需支付相关费用。“居家上门服务证”办证产生的工本、工时等费用可从2019年下达各市的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或本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中列支,一般每本证件综合成本不超过10元。鼓励各市将“码”“证”推广实施与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在商务部业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补贴发放挂钩。

八、业务培训

此通知下发后,省商务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一期“安心码”推广实施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请各市商务局提前筹划本市“安心码”推广实施工作。会议形式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级培训后,市县商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部署工作并组织业务培训。

九、推广实施要求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尽快明确本市“安心码”推广实施办法,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突出线上数据流转,提高制码发码工作效率;各市家政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广泛发动不局限于会员单位的全市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心码”推广实施工作,切实保证信息录入、审核及“安心码”发放过程的合规性、公平性;各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安心码”对于行业管理、企业发展和个人从业、消费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踊跃参与“安心码”推广实施工作。省商务厅将把“安心码”推广实施纳入对各市商务局年度工作考核。“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后,将及时归集各市相关数据,实现全省统一的家政数据共享综合服务平台。

该文件自2020年7月5日(印发之日后30天)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家政“安心码”样式

2.“安心码”办理授权认定书

3. 浙江省家政“安心码”办理基本流程

4.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双证合一”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质化发展经验做法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6月5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 “安心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05  信息来源:厅商贸运行处

一、背景情况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 国办发〔2019〕30号〕,明确由发改、商务双牵头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11月27日两部委在上海召开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海市交流了利用“居家上门服务证”制度,串联起整个家政行业的供需端,把全市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信息及工作动态牢牢掌握在手中的经验。相比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家政服务业大省,我省家政行业资源分散、基础薄弱,特别是2017年6月份杭州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暴露出我省在家政行业信用信息监管和规范化经营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 ( 浙政办发〔2019〕70号),我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0年工作要点》,均明确要将“居家上门服务证”推广实施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重要工作。为更好地展示我省数字之省特色和商务部门创新作为,浙江省商务厅充分借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码”做法和金华市“居家上门服务证”试点经验,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

二、制定过程

为科学、精准推开我省家政“安心码”工作,去年以来,浙江省商务厅商贸运行处在分管厅领导的带领下,多次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等市的家政企业调研,并专门赴上海学习该市“居家上门服务证”推广实施的经验做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结合对家政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关注及政策措施帮扶,进一步听取企业对推广实施“安心码”的意见建议。目前看,金华市商务局和市家政行业协会在家政从业人员“居家上门服务证”和“安心码”探索实践上趟出了路子,具备了全省推广的条件。3月份以来,商贸运行处深入总结上海和全省各市特别是金华市的做法,对我省家政“安心码”的格式、效能、申领、使用、管理等全流程进行了梳理,牵头制定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 “安心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于涉及到对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及制码发码单位的约束监管,按照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3月25日-4月2日,在浙江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并以公函形式征求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7个省级部门意见,截止4月2日,累计收集部门、地市商务局、家政行业协会意见9条,基本上都吸纳进了通知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内容分为九部分。

第一部分是“安心码”样式,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推广实施形式及具体样式。

第二部分是“安心码”效力,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包含的多项从业安全信息数据及聘用持证家政从业人员进行家政服务的消费者可享受的权利。

第三部分是“安心码”使用,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使用场景及使用方法。

第四部分是申领条件,明确了家政从业人员申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途径及所需材料。

第五部分是办理流程,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办理的基本流程及办理时间。

第六部分是管理规定,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管理原则、管理主体、管理内容。

第七部分是相关费用,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费用上限、支出来源及鼓励措施。

第八部分是业务培训,提出了省商务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一期“安心码”推广实施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

第九部分是推广实施要求,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推广过程中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市家政行业协会、各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的责任。


来源:浙江省商务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