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鄂人社函〔2020〕2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现行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我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规范化办理,省厅制定了《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劳动就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