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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现将新一批《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清理结果

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

20031125

吉国税发〔2003239

全文废止

2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126

 吉国税发〔2004〕387号

全文废止

3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430

吉国税函〔2005〕46号

全文废止

4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220

吉国税发〔2006〕36号

全文废止

5

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有关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2014811

吉国税征科便函〔201416

全文废止

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201681

吉国税发〔201697

全文废止

7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1311

吉国税发〔201148

部分废止,废止第二条和第六条中关于“《吉林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电脑版)、《吉林省原木销售统一发票》和水、电、气电脑版发票”的内容

8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94

吉国税函〔201288

部分废止,废止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