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办事指南
2024-08-06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贷款条件
1.徐州市区行政区域内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市区创业人员),在登记注册5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为富民创业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简称“重点群体”)。
网络商户创业者要求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
给予创业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
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
(三)办理材料
1.创业实体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土地流转协议;
3.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转业证或退役证;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证明;脱贫人口:扶贫办证明;网络商户:近半年交易额单据);
(四)办理流程
1.注册登录:贷款人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栏目,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
2.申请:点击“创业担保贷款管理”,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仔细阅读《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点击“保存”;填写吸纳就业人员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点击“提交”。
(五)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贷款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在徐州市区登记注册,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三)办理材料
1.创业实体法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等小微企业认定材料。
(四)办理流程
1.注册登录: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栏目,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
2.申请:点击“创业担保贷款管理”,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点击“保存”;点击“新增”,录入重点人员信息,上传所需电子材料后点击“提交”。
(五)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三、贷款贴息
(一)贴息比例
自2024年3月1日起,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新发放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富民贷,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剩余利息由贷款人承担。非重点群体的富民贷不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二)办理材料
还款流水清单和贷款结清证明。
(三)办理流程
经办银行登录http://hrss.xz.gov.cn/(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
(四)办理时间
按季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