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二十五条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从通俗易懂、简洁管用的角度便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了解掌握
物业服务有关内容要求,研究制定了《
物业服务二十五条》,从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服务、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客户服务等五方面明确了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适用一、二级服务等级标准的住宅小区,部分
物业服务要求略高于《
物业服务二十五条》),供参考使用。各
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照要求,自觉提升
物业服务水平。各区县建设局对照要求,加强对
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管,督促
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湖州市房地产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6日
物业服务二十五条
一、保洁服务
1.配置清洁设施设备,垃圾处置符合垃圾分类要求。
2.电梯轿厢(操作面板、地面等)清洁每日不少于1次;地下车库巡扫,每日不少于1次;场地、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日不少于1次。住宅楼门厅、楼道、楼梯定期清扫,每周清扫不少于3次,楼梯扶手每周清拖不少于1次;休闲娱乐健身器材保洁,每周不少于1次;信报箱、指示牌、标识牌等每两周擦拭不少于1次。
3.公共区域门窗玻璃、灯具除尘等每月清洁不少于1次;公共设施清洁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路灯、地沟、天台水沟、窨井、平台每季清理保洁不少于1次(梅雨季节增加1次)。排水沟清理每季不少于1次。
4.5-9月的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等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其余月份根据需要进行消杀,灭杀药剂(用品)规范保管,并保存相关消杀记录。
5.定期对水系、水景进行清洁换水;清除、打捞服务区域内的水系漂浮物每周不少于1次。
二、绿化养护
6.草坪无明显枯萎,修剪整齐,无泥土裸露(一般不超过1㎡,因地制宜已进行硬化处理的除外)。
7.乔灌木、攀援植物、造型植物每年季节性规模修剪不少于3次;乔灌木生长旺盛的应及时修剪,无枯枝。
8. 乔灌木每年施肥不少于1次。
9.根据植物特性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目视无虫害、无菌斑。
三、秩序维护服务
10.服务区域实行门岗24小时执勤,对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进行询问和登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按属地政府要求协助社区、村做好亮码、测温等工作)。
11.加强区域内巡查,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设置巡逻点位,规定时间、路线每4小时巡逻不少于1次,不定时巡逻每日不少于3次,对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各项记录完整。
12.编制装修管理方案,装修巡查每日不少于1次,并留存巡查记录,对违规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13.编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的,根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上报并留存记录。
四、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14.配备专职或兼职工程技术人员对小区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养护、维修。及时协调垃圾分类、智能快递等便民设施的责任单位做好维护维修工作。
15.24小时受理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紧急维修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抢修,一般维修5日内修复;特殊情况的,要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属于开发企业保修责任的或者需要动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物业企业要做好协调工作。
16.电梯、消防等专业设备按规定委托专业单位维保(保存维保记录备查),年检合格。消防泵、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可随时启用,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
17.设备房、管道井、水箱等完好保持锁闭状态(窨井保持关闭状态)并做好安全警示。生活供水水箱每年定期清洗2次(移交水务公司管理的,由水务公司负责清洗)。
18.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智能楼宇、车辆识别等各类设施设备完好率90%以上;重要部位发生故障的,及时报送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及时协调推进修复工作。
19.雨、污水井及管网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确保管网畅通,雨、污水井无满溢;化粪池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视情进行清掏,确保化粪池无满溢。
20.共用部位、停车场等照明系统的完好率90%以上;水景、水系等功能正常,定期开放。
五、客户服务
21.客户服务岗位每天负责接待时间不低于8小时;设置客服热线或移动互联网平台,24小时受理客户诉求,其他非工作时间、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待。
22.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23.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有氛围布置营造。
24.配置档案室或档案柜,
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日常检查记录齐全,定期归档、易于查询。
25.储备防汛防台、防雪防冻等相关物资,做好防汛防台、防雪防冻等灾害性天气警示提醒及应急处置工作。
湖州市房地产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