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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户外广告设置现场勘察管理规范》的通知

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户外广告设置现场勘察管理规范》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住建〔2021〕59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住建〔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现场勘察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户外广告现场勘察设置管理规范》,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衢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印发

户外广告现场勘察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广告管理实际,制定户外广告现场勘察管理规范。
一、许可勘察
1、户外广告设置现场勘察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在接到中心窗口送交的现场勘察申请材料时,应当依照《衢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对申请材料中的广告设置内容、时间、地点、形式、色彩、规格、材料、灯光设施等项目严格把关,将申报内容与现场了解的情况细心比对,填写现场勘查意见,做到现场意见与许可内容指向准确统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勘察意见交回中心窗口。
2、管理人员对设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和落地宣传牌、批示牌的,应当会同规划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勘察;对设置广告涉及市政、园林等部门的,应当征求市政、园林等部门的意见;对可能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应当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
3、对沿街新建房屋或商务楼,管理人员可建议有关业主委托广告经营者按统一尺寸、规格、版式、材料、字体、亮化形式等进行统一设计、制作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水平。
二、批后检查
1、管理人员应指导业主按批准的各项要求设置户外广告。广告设置完成后,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2、管理人员发现户外广告有不符合设计、设置、安全等要求的,应责令业主整改。
三、日常监管
1、管理人员对审批服务对象要有耐心,取得广告申报人对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现场勘察要专心和细心,认真指导并协助申报人科学设置户外广告;落实户外广告审批回访,对每一个申报广告的设置情况要留心了解,督促业主按要求做好广告设置工作。
2、管理人员应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建立管理台帐。对残破、歪斜等不符合规定及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时要求业主维护、更新。
3、在遇到强对流、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等情况时,管理人员应及时提醒有关业主加强户外广告特别是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4、管理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1)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2)未经审批擅自更改审批的地点、形式、规格等;
(3)对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设置用途(如公益广告变更为商业性广告等);
(4)不符合设计、设置、安全维护要求,拒不进行整改的;
(5)户外广告设置期满,不办理延期审批手续的。

四、管理监督
局城法处要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督促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报请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应处分。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