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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住建办〔2018〕267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住建〔2021〕59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住建〔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柯城区、衢江区住建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与国土部、市西区管委会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房管处,市房协,各有关单位:

现将《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完善日常监督检查评价机制,提升市区物业管理总体水平,鼓励争先创优,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 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8]1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评价小组组成

成立衢州市区物业管理检查评价工作小组,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房管处及柯城、衢江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市房地产协会及各街道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检查评价工作由区物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价打分;市工作小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评定。

二、检查评价对象

市区范围内各物业服务企业

三、检查评价内容

依据《衢州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将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分1-4级,各区块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进行确认,并按服务等级进行检查评价,检查评价内容按以下7个方面进行:

(一) 小区综合管理情况

(二) 小区房屋管理要求

(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四) 公共秩序维护

(五) 绿化养护管理

(六) 保洁服务

(七) 社会信誉

四、检查评价程序

检查评价方法分为物业服务项目检查评价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每年开展一次。

(一)物业服务项目检查评价:由柯城区、衢江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街道、社区每年分别对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进行检查评价,评分标准依据《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检查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检查评价得分汇总成《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检查评价评分表》(附件2),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房管处。

(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价:由市房管处对各区块物业服务企业评分汇总结果进行抽查,形成《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分统计表》(附件3),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建议,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三)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价结果,由市住建局发文公布。

五、检查评价分值设置

物业服务项目检查评价分数由检查评价内容一至七项构成(具体分值详见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平均分数=该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检查评价分数总和/项目数。

六、“红黑榜”设置

市住建局根据工作小组确定结果,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档案。

(一)评为“红榜”的情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评分高于85分的。

(二)评为“黑榜”的情形:

1.年度综合检查评价评分低于60分的;

2.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

(2)非法挪用、骗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修金、前期物业服务启动资金;

(3)违规收取物业服务费;

(4)因企业不作为或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业主群体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七、结果运用

(一)市住建局对评定为“红榜”、“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二)被评为“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物业招标时给予信用加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考虑。

(三)被评为“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物业招标时给予信用减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暂缓考虑。

八、检查评价纪律

检查评价人员和被检查评价对象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在检查评价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一级服务)检查评价评分标准


企业名称:               小区名称: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综合管理(10分)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

不符合不得分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1分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2分


5、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

未公示扣0.5分,记录每发现1处不完整扣0.1分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

未公布不得分


7、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

不符合不得分


8、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

1

未开展不得分


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

发现1处不符扣0.1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1

未征询不得分,满意率未达到扣0.5分


房屋

管理

(12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检修、保养记录发现1处不全扣0.2分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2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扣0.2分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

未巡查发现1次扣0.1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不完善扣0.5分,管理不到位,业主投诉1次扣0.5分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

未及时劝阻发现1次扣0.2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幢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2

无平面图扣0.5分,无组团、幢、单元等标识发现1处扣0.1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1

不符合不得分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

档案不齐全发现1处扣0.2分,记录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

标志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责任人不明确扣0.1分;操作不规范导致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扣0.5分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维修的,及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3

未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一次扣0.2分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2

不符合不得分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

消防设施不完备发现1处扣0.5分,消防通道受阻扣0.5分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

不整洁发现1处扣0.2分,跑、冒、滴、漏和鼠害发现1处扣0.2分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

发现1处扣0.2分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

不符合不得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3

无标志和防范措施扣0.4分,无应急方案扣0.3分


维护公共秩序

(15分)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保安在岗值勤,其中7:00—19:00站岗值勤。

3

不符合不得分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并有记录;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

未巡查无记录发现1次扣0.2分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

未实施证卡管理的扣2分,车辆乱停放扣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2

未实行不得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

无应急预案发现1处扣0.3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绿化养护管理(8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1

不符合不得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2

发现1处不符合扣0.5分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2

不符合不得分


4、根据季节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2

未定期组织发现1次扣1分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1

未及时组织发现1次扣1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保洁

服务(15分)

1、按层、单元或幢设置垃圾桶,合理设置果壳箱,每日清运2次。装潢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4

未按要求设置发现1处扣0.1分,未按要求清运扣0.3分,垃圾桶及周围脏有异味发现1处扣0.2分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洗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5

小区公共区域未按要求清扫发现1次扣0.5分,未按要求擦洗清洁发现1次扣0.5分,未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发现1次扣0.2分。接到相关投诉1次扣0.5分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2

共用雨、污水管道未按要求疏通发现1次扣0.5分,雨、污水井及化粪池未按要求检查扣0.2分,未按要求清掏扣0.2分


4、二次供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并有相关单位检测报告。

2

不符合不得分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2

不符合不得分


社会

信誉(20分)

1、各级相关部门督办单。

3

每一起督办单扣1分


2、各类投诉。

6

每一起投诉扣2分


3、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评分。

3

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1.5分,不满意不得分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配合程度。

8

每一起不配合扣2分


总评分

100







检查评价时间:







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二级服务)检查评价评分标准


企业名称:               小区名称: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综合管理(15分)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

不符合不得分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1分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2分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6、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

未公示扣0.5分,记录每发现1处不完整扣0.1分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

未公布不得分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

不符合不得分


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

发现1处不符扣0.1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1

未征询不得分,满意率未达到扣0.5分


房屋

管理

(12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检修、保养记录发现1处不全扣0.2分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2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一次扣0.2分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

未巡查发现1次扣0.1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不完善扣0.5分,管理不到位,业主投诉1次扣0.5分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

未及时劝阻发现1次扣0.2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

无平面图扣0.5分,无组团、幢、单元等标识发现1处扣0.1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1

不符合不得分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

档案不齐全发现1处扣0.2分,记录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

标志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责任人不明确扣0.1分;操作不规范导致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扣0.5分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3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一次扣0.2分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2

不符合不得分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

消防设施不完备发现1处扣0.5分,消防通道受阻扣0.5分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

不整洁发现1处扣0.2分,跑、冒、滴、漏和鼠害发现1处扣0.2分


8小区主要道路平整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2

发现1处扣0.2分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

不符合不得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3

无标志和防范措施扣0.4分,无应急方案扣0.3分


维护公共秩序

(15分)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保安在岗值勤。

3

不符合不得分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

未巡查无记录发现1次扣0.2分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

未实施证卡管理的扣2分,车辆乱停放扣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2

未实行不得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

无应急预案发现1处扣0.3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绿化养护管理(8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1

不符合不得分


2、根据季节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

发现1处不符合扣0.5分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

不符合不得分


4、根据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2

未定期组织发现1次扣1分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1

未及时组织发现1次扣1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保洁服务(15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4

未按要求设置发现1处扣0.1分,未按要求清运扣0.3分,垃圾桶及周围脏有异味发现1处扣0.2分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洗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4

小区公共区域未按要求清扫发现1次扣0.5分,未按要求擦洗清洁发现1次扣0.5分,未及时清楚道路积水、积雪发现1次扣0.2分。接到相关投诉1次扣0.5分


3、小区内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共用雨、污水管道未按要求疏通发现1次扣0.5分,雨、污水井及化粪池未按要求检查扣0.2分,未按要求清掏扣0.2分


4、二次供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

不符合不得分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2

不符合不得分


社会

信誉(20分)

1、各级相关部门督办单。

3

每一起督办单扣1分


2、各类投诉。

6

每一起投诉扣2分


3、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评分。

3

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1.5分,不满意不得分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配合程度。

8

每一起不配合扣2分


总评分

100







检查评价时间:






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三级服务)检查评价评分标准


企业名称:               小区名称: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综合管理(10分)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

不符合不得分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1分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2分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1

未公示扣0.5分,记录每发现1处不完整扣0.1分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

未公布不得分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

不符合不得分


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

发现1处不符扣0.1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1

未征询不得分,满意率未达到扣0.5分


房屋

管理

(12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检修、保养记录发现1处不全扣0.2分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2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扣一次0.2分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2

未巡查发现1次扣0.1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不完善扣0.5分,管理不到位,业主投诉1次扣0.5分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

未及时劝阻发现1次扣0.2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6、各组团、幢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

无平面图扣0.2分,无组团、幢、单元等标识发现1处扣0.1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

不符合不得分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

档案不齐全发现1处扣0.2分,记录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

标志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责任人不明确扣0.1分;操作不规范导致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扣0.5分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4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一次扣0.2分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2

不符合不得分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

消防设施不完备发现1处扣0.5分,消防通道受阻扣0.5分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2

不符合不得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3

无标志和防范措施扣0.4分,无应急方案扣0.3分


维护公共秩序

(15分)

1、小区24小时值勤。

4

不符合不得分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4

未巡查无记录发现1次扣0.2分


3、车辆停放有序。

4

未实施证卡管理的扣2分,车辆乱停放扣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

无应急预案发现1处扣0.3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绿化养护管理(8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

不符合不得分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

不符合不得分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2

未组织发现1次扣1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保洁

服务(15分)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5

未按要求设置发现1处扣0.1分,未按要求清运扣0.3分,垃圾桶及周围脏有异味发现1处扣0.2分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5

小区公共区域未按要求清扫发现1次扣0.5分,未按要求擦洗清洁发现1次扣0.5分,未及时清楚道路积水、积雪发现1次扣0.2分。接到相关投诉1次扣0.5分


3、小区内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共用雨、污水管道未按要求疏通发现1次扣0.5分,雨、污水井及化粪池未按要求检查扣0.2分,未按要求清掏扣0.2分


4、二次供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

不符合不得分


社会

信誉(20分)

1、各级相关部门督办单。

3

每一起督办单扣1分


2、各类投诉。

6

每一起投诉扣2分


3、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评分。

3

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1.5分,不满意不得分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配合程度。

8

每一起不配合扣2分


总评分

100







检查评价时间:













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四级服务)检查评价评分标准


企业名称:               小区名称: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综合管理(10分)

1、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

不符合不得分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

发现1处不符扣0.1分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4、有基本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1

发现1处不符扣0.2分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

发现1人不符扣0.1分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1

未公示扣0.5分,记录每发现1处不完整扣0.1分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

未公布不得分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

不符合不得分


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

发现1处不符扣0.1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60%以上。

1

未征询不得分,满意率未达到扣0.5分


房屋

管理

(12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检修、保养记录发现1处不全扣0.2分


2、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的,及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2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一次扣0.2分


3、每月至少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2

未巡查发现1次扣0.1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1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

2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不完善扣0.5分,管理不到位,业主投诉1次扣0.5分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

未及时劝阻发现1次扣0.2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6、各幢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

无平面图扣0.2分,无组团、幢、单元等标识发现1处扣0.1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

不符合不得分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

档案不齐全发现1处扣0.2分,记录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

标志不齐全发现1处扣0.1分;责任人不明确扣0.1分;操作不规范导致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扣0.5分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4

未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扣0.2分,业主大会同意后未及时维修一次扣0.2分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3

不符合不得分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

消防设施不完备发现1处扣0.5分,消防通道受阻扣0.5分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60%。

2

不符合不得分


维护公共秩序

(15分)

1、小区24小时值班。

4

不符合不得分


2、小区每天巡查不少于4次。

4

未巡查无记录发现1次扣0.2分


3、车辆停放有序。

4

未实施证卡管理的扣2分,车辆乱停放扣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事发时,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

无应急预案发现1处扣0.3分,未及时报告发现1次扣0.2分


绿化养护管理(8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

不符合不得分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

不符合不得分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2

未组织发现1次扣1分


保洁

服务(15分)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4

未按要求设置发现1处扣0.1分,未按要求清运扣0.3分,垃圾桶及周围脏有异味发现1处扣0.2分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周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路灯、楼道灯每年清洁1次。

4

小区公共区域未按要求清扫发现1次扣0.5分,未按要求擦洗清洁发现1次扣0.5分,未及时清楚道路积水、积雪发现1次扣0.2分。接到相关投诉1次扣0.5分


3、小区内共用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化粪池每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疏通、清掏。

4

共用雨、污水管道未按要求疏通发现1次扣0.5分,雨、污水井及化粪池未按要求检查扣0.2分,未按要求清掏扣0.2分


二次供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3

不符合不得分


序号

基本

项目

检查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社会

信誉(20分)

1、各级相关部门督办单。

3

每一起督办单扣1分


2、各类投诉。

6

每一起投诉扣2分


3、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评分。

3

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1.5分,不满意不得分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配合程度。

8

每一起不配合扣2分


总评分

100







检查评价时间:












附件2:

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检查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等级

综合管理

(15分)

房屋管理(12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

维护公共秩序

(15分)

绿化养护管理

(8分)

保洁服务(15分)

社会信誉(20分)

项目

得分

平均分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  年度综合检查评分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等级

项目得分

平均分

排名

红黑榜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印发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