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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嘉发改〔2017〕28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2年6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2年6月28日)规定,全文废止

具体效力以官方答复为准

嘉兴市天然气管网经营有限公司、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港区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相应降低嘉兴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嘉兴市天然气管网经营有限公司向市及县(市、区)燃气经营企业销售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294元调整为2.194元,下浮不限。

二、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嘉兴市区和嘉兴港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按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同时考虑增值税率下降因素,销售价格上限由现行的3.33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分级价格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下浮不限。煤改气用户天然气价格上限调整为每立方米2.69元。

三、上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用气时间)起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服务质量,确保本次降价政策落实到所有非居民用户。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表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物价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分档气量

(日用气量)

现行价格

调整后价格

第一级

10000立方米及以下

3.33

3.21

第二级

10000-20000(含)

立方米

3.21

3.09

第三级

20000-50000(含)

立方米

3.01

2.89

第四级

50000立方米以上

2.81

2.69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