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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
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建设嘉兴市生态绿道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宜居城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规划建设生态绿道网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实现“一年成线、两年成网、三年成景”的总体目标任务,依据《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总体规划》,制定本检查考核办法。
第二条 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包括城市骨干网和社区绿道网,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总体规划》,社区生态绿道网由所在地地方政府(管委会)负责编制,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和协调管理。
第三条 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规划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牵头具体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二章 检查考核内容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与生态绿道规划建设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单位应当按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详实的整体实施计划,报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考核工作将以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整体实施计划为基础进行。
第五条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各责任单位为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成立的组织领导机制、规划设计、实施计划、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管护水平等。
各责任单位应定期、及时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书面报送各项工作的进展。书面材料每月一报,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的数据。
第六条 根据《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总体规划》和《嘉兴市生态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确定的不同类型绿道的建设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划定绿道控制区,并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绿道控制区实施空间管治,充分利用绿道空间采用LID(低影响开发)理念等生态技术改善城市水环境;要落实管养机制,保证绿化景观及基础设施功能良好。
第三章 检查考核方式
第七条 根据各责任单位生态绿道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月报数据,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每月制作嘉兴市区生态绿道规划建设进度图和进度统计表,呈报市委、市政府,并适时向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第八条 成立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市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经局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考核小组经常组织开展实地检查督查,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生态绿道规划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绿道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确保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水平。每次检查督促的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并作为年总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年终考核小组对市区城市生态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相关工作实绩来源于各责任单位的上报材料,并通过实地检查进行核实。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条 对完成年度任务的责任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检查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市政府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等形式对各责任单位给予支持。工作完成进度和每月考核结果是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将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型机关”工作考核。对于绿道建设的优秀范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人居范例奖。
附表:
市区生态绿道规划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分 值 |
项 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基本分值100分 |
组织领导(10分) |
1、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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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保障建设资金(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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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切实落实各项职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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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10分) |
4、编制完善社区绿道网规划(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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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园林设计资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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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依据《嘉兴生态绿道规划设计导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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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审通过后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市建委备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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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10分) |
8、按照市政府布置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分年度实施计划(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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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系统的社区绿道建设实施计划(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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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进度(30分) |
10、按时开工(4月开工得10分;5月上旬开工得6分;5月中旬开工得4分;5月下旬开工得2分;五月底前未完工不得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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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时在3月底前完工得15分;4月上旬完工得10分;4月中旬完工得6分;4月下旬完工得2分;4月底前未完工不得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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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制作每月进度表,内容客观详实,按时上报市建委(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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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质量(40分) |
13、路通:建设质量符合绿道施工技术规范,实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组织有序(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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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景美:绿化带宽度控制不小于20m;保护现场原有生态系统;乔灌草搭配合理,符合园林景观设计要求(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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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设施完善:按照《嘉兴生态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设置完整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志标识系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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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值 20分 |
LID实施(10分) |
16、在建设中贯彻低影响(LID)开发理念,结合水专项实施LID示范工程(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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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10分) |
17、落实管养机制,签订管护协议(5分),绿化景观及基础设施良好(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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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20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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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分达100分以上为优秀;85-100分为良好;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以上考核工作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具体牵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