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操作办法(修订)》的通知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操作办法(修订)》的通知

嘉经信投资〔2023〕11号


南湖区经商局、财政局,秀洲区经商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财政局:

现将《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操作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0日



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操作办法(修订)



一、总则

1.根据《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 ( 嘉政发〔2020〕8号)、《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2〕14号)、《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嘉财企〔2021〕41号)、《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操作办法(试行)》(嘉经信办〔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操作办法。

2.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各区经商(经济发展)和财政部门按照市级投资类项目年度申报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初审和推荐。项目承担单位为实施主体,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

3.申报主体。各区经商(经济发展)、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申报主体,根据“项目储备清单”竞争性方式和年度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及时将推荐项目储备清单报送至市级经信、财政部门。

4.项目补助类别。分为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产品更“芯”换代项目三个项目类别。

(1)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对于生产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符合年度智能化技术改造重点示范行业方向的项目,根据智能化程度、投资规模、行业示范性、资金预算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类分档,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2)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对于生产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符合年度产业链重点提升领域(方向)的项目,根据强链补链地位、投资规模、行业前瞻性、资金预算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类分档,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3)产品更“芯”换代项目。对于生产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符合传统产品向智能产品、新型产品、高端产品升级要求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50万元补助。

5.项目储备条件如下:

(1)项目已备案(或核准)且取得项目代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

(2)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或设备进场联调阶段;

(3)项目单位生产性投入以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其中,生产性投入是指生产性设备购置和信息化投入的含税金额,原则上应发生在项目备案(核准日)或取得项目代码当日及之后。其中,生产性设备是指用于生产制造及与制造紧密相关的设备,信息化投入是指在设计、生产、制造、管理等各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的投入;

(4)项目申报截止日无下列情况:被浙江省公共信用平台(信用中国“浙江”网站)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工业企业最新绩效评价综合结果为“D”类企业;

(5)项目申报审核期间并往前追溯一年(以申报截止日为基准),项目企业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较大事故级别及以上)、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较大环境事件级别及以上)。

(6)其他要求。

6.项目初审。各区经商、财政部门组织筛选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项目,形成项目储备清单;项目单位对项目合规性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区经商、财政部门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

三、资金分配

7.项目评选。市经信局牵头对各区上报的储备项目进行评选,按照竞争性方式遴选,结合项目投资规模,当年度重点支持的产业链强链补链领域、智能化改造示范行业和传统产品更“芯”换代方向,确定入围项目清单。评价过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专项审计。

8.项目评选过程中涉及专家和会计事务所的遴选,按照市经信局相关办法执行;其中,专家费用和审计费用从市级部门预算经费中安排。

9.分类分档。市经信局牵头根据评价办法(见附件1),对入围项目清单分类分档。

(1)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分为A档(补助2000万元)、B档(补助1500万元)、C档(补助1000万元)、D档(补助600万元)、E档(补助300万元)五个档次;

(2)产品更“芯”换代项目为合格一档(补助150万元)。

10.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运用标准。

在项目认定档次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运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奖补比例上下浮动,但单个项目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奖补上限。

(1)对入围最新公布的市级制造业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的工业企业项目,按照现有档次奖补资金的150%执行。

(2)对区级最新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工业企业项目,按照现有档次奖补资金的120%执行;

(3)对区级最新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的工业企业项目,按照现有档次奖补资金的100%执行;

(4)对区级最新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工业企业项目,按照现有档次奖补资金的80%执行;

(5)对暂不参与区级绩效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项目,按照现有档次奖补资金的50%执行。

11.国(省)补项目执行标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产品更“芯”换代项目按照就高原则执行,对已享受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省级(省经信厅投资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示范县(市、区)专项资金除外〕的工业投资类项目,以现有市级奖补资金数额为基准进行补差。对于后期享受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前期享受的市级资金补助不冲突。

12.审议公示。根据各区入围项目档次,提出投资领域资金安排方案,提交市经信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13.资金下达。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入围清单、项目档次和补助资金。

14.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资金兑付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价。市级经信、财政部门可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四、申报材料

15.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地区投资类项目推荐清单

(2)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a.投资类推荐项目申报信息表;

b.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c.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承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廉洁诚信承诺);

d.项目投资内容汇总表。

五、附则

16.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嘉财企〔2021〕41号)执行。

1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操作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1


投资类项目分档分类评价办法


投资类项目分为智能化技术改造、产业链强链、更“芯”换代三个类别。

一、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工业新建项目,按照嘉兴市数字化技术改造评价规范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类。


表1.计分办法

序号

评价类别

权重

计分办法

1

项目投资规模

80分

1.项目基础得分45分;

2.经审计机构认定的项目生产性投入在20500万元以下的,以3000万元为基数,每增500万元加1分,得分区间在45-79分;

3.经审计机构认定的项目生产性投入20500万元(含)以上的,得80分。

2

项目智能化程度、行业示范引导性

20分

1.专家组评价为优秀(85分及以上)的,得20分;

2.专家组评价为良好(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得15分;

3.专家组评价为及格(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得10分;

4.专家组评价为不及格(60分以下)的,不予入围。





表2.分类分档规则

序号

项目得分

项目分类

补助额度

1

95分≤▲

A类

最高2000万元

2

90分≤▲<95分

B类

3

80分≤▲<90分

C类

4

70分≤▲<80分

D类

5

60分≤▲<70分

E类


二、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

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由专家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四类。


表1.计分办法

序号

评价

类别

权重

计分办法

1

项目投资规模

80分

1.项目基础得分45分;

2.经审计机构认定的项目生产性投入在20500万元以下的,以3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500万元加1分,得分区间在45-79分;

3.经审计机构认定的项目生产性投入20500万元(含)以上的,得80分。

2

项目前瞻性、引领性强,产业链控制力强

20分

1.专家组评价为优秀(85分及以上)的,得20分;

2.专家组评价为良好(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得15分;

3.专家组评价为及格(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得10分;

4.专家组评价为不及格(60分以下)的,不予入围。




表2.分类分档规则

序号

项目得分

项目分类

补助额度

1

95分≤▲

A类

最高2000万元

2

90分≤▲<95分

B类

3

80分≤▲<90分

C类

4

70分≤▲<80分

D类

5

60分≤▲<70分

E类


三、更“芯”换代项目

更“芯”换代项目由专家进行评价,结果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类。


表1.计分办法和分档规则

评价

类别

权重

计分办法和分类

补助

符合传统产品向智能产品、新型产品、高端产品升级要求的项目

100分

1.专家组评价60分及以上,项目分类为合格;

3.专家组评价60分以下的,不予入围。

合格类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




附件2


嘉兴市级2023年度投资类项目推荐清单

审核推荐单位(盖章):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填表人: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类别

立项

赋码

建设

期限

建设内容

计划总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已完成生产性投入(万元)

实施成效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政策

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政策

项目是否存在“一票否决”

项目是否已享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

企业人员联系方式

备注










































































填表说明:

1.申报项目类别: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产品更“芯”换代项目三个类别;

2.实施成效:描述性说明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可量化目标;

3.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区级部门横向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区级经商、财政部门盖章认可;

4.备注:企业在申报截止日并往前追溯一年是否存在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图解】《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项目操作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8来源:市经信局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明确《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 ( 嘉政发〔2020〕8号)、《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2〕14号)、《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嘉财企〔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操作办法。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组织实施高质量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全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 ( 嘉政发〔2020〕8号

(二)《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2〕14号

(三)《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嘉财企〔2021〕41号

三、主要内容

《操作办法》包括总则、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申报材料、附则等五部分。

(一)总则。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资金管理和指导监督;各区经商(经济发展)和财政部门按照市级投资类项目年度申报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初审和推荐。项目承担单位为实施主体,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项目补助类别分为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产品更“芯”换代三类。明确项目储备条件和项目初审责任。

(三)资金分配。对各区上报的储备项目,按照竞争性方式进行遴选、实现分类分档。其中,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强链投资项目分为A档、B档、C档、D档、E档五个档次,最高补助2000万元;产品更“芯”换代项目为合格一档,补助150万元。明确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运用标准、国(省)补项目执行等标准以及审议公示、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流程规范。

(四)申报材料。

1.地区投资类项目推荐清单;

2.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包括投资类推荐项目申报信息表,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承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节能政策、环保政策,廉洁诚信承诺)、项目投资内容汇总表等。

(五)附则。明确办法实施日期、负责解释主体等其他相关事项。

四、适用范围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嘉兴市本级,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五、施行时间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朱晓峰(市经信局投资处处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38。

来源: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