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14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意见
市民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
(二○○五年十一月)
为了加快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2003〕63号)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3〕83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到2005年底,市本级在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要达到55%以上。
二、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体系。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向社区移交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移交后的日常工作由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为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在今年11月底前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落实社会事业所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社会事务站具体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责分工按嘉政办发〔2003〕83号文件规定执行。为落实职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作如下分工:
(一)市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和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的协调工作。3.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4.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联系卡、档案的管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等部门抓紧提出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库、档案库和管理网络建设方案,尽快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5.督促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6.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7.组织对区、镇(街道)、社区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并加强对区、镇(街道)、社区社会事业管理机构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镇(街道)和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的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二)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1.明确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落实工作责任。2.建立镇(街道)社会事业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3.向退休人员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本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和管理机构间的协调工作。5.负责落实本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联系卡、档案的管理,做好退休人员的数据库、档案库和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镇(街道)社会事业所是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主体,直接组织、协调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社会事务站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基层管理组织,具体承办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步骤和程序。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按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一)对因改制、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其退休人员直接转入社区管理,有关档案资料一并转入。
(二)劳动年龄段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直接转入所在社区管理。对散居的劳动年龄段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就近纳入社区管理。
(三)为规范社区服务,统一档案资料,推进信息化工作,对目前企业管理或原主管部门代管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市劳动保障、民政、卫生部门进行指导,统一建立《嘉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由企业(退休人员)填写,内容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个人的基本信息、简历情况、家庭人员概况、特长爱好情况、养老和医疗保险情况、健康状况等,同时由社区按规定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联系卡。
对上述(一)类人员也要建立《嘉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对(二)类人员建立《嘉兴市区领取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基本情况表》,同时均发给社区管理服务联系卡。
(四)上述人员是党员的,其党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社区。社区要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
五、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
(一)各社区社会事务站可增加聘用1名社会事务员,经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或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同意后按规定聘用,有关经费按嘉委〔2003〕27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市财政局确定的具体标准执行。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分别按照街道(镇)社会事业所、社会事务站接受管理人员年均10元、15元的标准补助给各区,专项用于社会事业所、社会事务站开展工作。
(三)有关企业要正确处理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关系,继续做好原承担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和有关住房的管理、维修及慰问等工作。各镇(街道)要管理好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表或人事档案,确保安全、完整。
六、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狠抓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努力创出特色,抓出实效。各区政府(管委会)和镇(街道)要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探索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的办法;各镇(街道)、社区要在企业退休等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等人员居住情况分片划定若干小组,由小组自行推选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条件较好的人员担任组长。通过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使企业退休等人员更好地发挥余热,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和指导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职责范围,狠抓措施落实;卫生部门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事业,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服务;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积极指导社区开展退休人员文化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财政部门要通过年度预算,落实资金来源。要建立有效的机制,利用好全社会的资源,按照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资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要加强宣传,使广大退休人员理解、支持这项工作,并亲身体验到社区提供的就近、优质服务。要认真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