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物价局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实行门票减免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金价费〔2004〕95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发改法规〔2022〕1号》规定,除第一条外有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实行门票减免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4〕986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实行门票减免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4〕183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太平天国侍王府接待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收门票,学生个人参观及其他未成年人参观门票减半收取。
二、原来免收门票的严济慈纪念馆、艾青纪念馆继续免收门票。
三、有关单位应在售票处公示对未成年人的门票减免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四、以上门票减免政策自2004年8月5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金华市物价局
二〇〇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