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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
金财采监〔2018〕228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市财法〔2022〕147号)规定,保留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人责任,明确采购操作要求,提高采购效率,增加交易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4日


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人责任,明确采购操作要求,提高采购效率,增加交易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的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包括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可参照执行。

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适用《浙江省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建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小组,也可指定日常实施部门。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筹指导本部门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负责制定本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包括自行采购操作规范。自行采购操作规范应明确本部门的采购流程、采购方式、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的要求和责任。3.负责本部门政府采购流程管理和审批工作,提出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部门决策意见。4.指导和处理供应商质疑,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

各预算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按预算主管部门制定的采购操作要求具体实施采购。采购小组(采购实施部门)主要职责:1.根据本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及自行采购操作规范提出具体采购方案,需向主管部门报批的,批准后实施。2.根据本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及自行采购操作规范实施具体采购活动,包括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各项具体环节。3.负责供应商质疑的具体事务,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

二、采购预算

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把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预算单位应深入市场调研,包括各类物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信息,充分取得事实依据,如通过三家以上比值比价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采购预算,避免预算编制工作的随意性。

预算单位的项目采购预算编制应当建立在资料齐全、依据充足的基础上,根据采购项目的金额分类编制采购预算,重大项目应经过充分的论证。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或综合性采购项目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上,编实、编全采购预算,不得估算或“综合打包”。

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预算时,应根据不同的采购预算编制要求,事前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市场调研及采购单位的内部决策或论证。

预算编制与采购实施间隔12个月以上且市场变化较大的项目,应在申请实施前重新组织市场调研。

除单一来源采购外,其它采购方式根据采购规模、内容性质分类编制,提出采购预算,取得预算价格信息佐证材料并保存好相关资料。1.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项目:应取得市场公开透明的价格信息或参照近期同类采购项目成交价,也可以取得不少于3家潜在供应商的意向性报价信息,并组织内部决策或论证。2.公开招标数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提供市场调研情况记录,组织内部决策或论证。3.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根据本部门自行采购操作规范实施。

编制采购预算时取得或形成的市场调查、专家论证、网上查询的相关依据和资料,包括公开征集供应商意见,与后续采购需求资料作为项目采购前期准备资料一并存档备查。

三、采购需求

预算单位及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合同文本及评价方式的编制和设计时均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市场竞争,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权。

预算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时应合理分析实际需求并测算成本效益,充分听取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意见,多方征询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除单一来源外,其它采购方式根据采购规模分类编制提出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并保存好相关资料。1.采购预算30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取得不少于3家潜在供应商的需求资料或公开明确的需求信息(无法达到3家以上潜在供应商的在相关资料中予以说明),并组织专家论证;也可采用1家供应商提需求,组织2家以上潜在供应商论证;论证后的采购需求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2.公开招标数额以上至300万元项目:应取得不少于3家潜在供应商的需求资料或公开明确的需求信息(无法达到3家以上潜在供应商的在相关资料中予以说明),组织内部决策或论证;本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将论证结果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公开招标数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提供市场调研情况记录或公开明确的需求信息,组织内部决策或论证。4.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根据本部门自行采购操作规范实施。

对采购决策或征询潜在供应商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或建议需单独予以说明,并说明采购单位拒绝接受该不同意见或建议的原因;预算单位须将项目需求分析、市场调研资料、内部采购决策或论证资料以及向多方潜在供应商征询意见的情况资料与前期采购预算时取得的资料一并保存。

四、采购合同

预算单位拟订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时,应严肃、全面、细致、科学;审核正式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时,应结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相关内容,对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逐项审核。

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要进行法务审核,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不得将签约、审核责任外推给供应商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中止、取消、终止合同的,预算单位应当将变更、取消、中止、终止的理由以及相应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中标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的行为,预算单位应当将有关中标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五、履约验收

预算单位应当建立“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记录准确、结果真实”的验收机制,避免部分不良供应商采取以次充好、变更内部设备、私改中标品牌与配置等形式欺骗采购人,损害国家利益。

预算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规模及项目特性组织不同形式的履约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大型、技术复杂或者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重要政府采购项目,应尽可能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电梯等专业特种设备,必须由质量检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2.采购金额较小或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较为简单明确(标配产品)的可以采用表格式简易验收单。3.采购过程中发生过质疑或投诉的项目,可视情况邀请质疑方或投诉方参与验收。4.装饰修缮等工程类采购项目,有必要的可邀请相关专业机构参与验收。5.验收结束后,相关验收人员要分别在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未按采购需求和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服务的,或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供应商限期履约完成项目,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六、监督检查

预算单位每年应选取两个以上金额相差较大采购项目,检查是否按本规则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预算主管部门每年对下属单位组织一次执行情况检查, 下属单位10个以上的部门,可两年完成一轮检查。每单位检查项目不少于一个,主要检查内容为本级及下属单位在执行采购各环节当中是否按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随机方式抽取部分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对采购领导小组建立情况、采购制度制定情况、采购各环节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视问题轻重予以分别处理。1.对规章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列入部门考核内容,在部门考核中体现。2.在项目前期准备、采购过程、履约验收中发现不合理现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具提示函,对提示内容无合理解释也不改正的,抄送纪检监察部门。3.在项目采购过程中违反采购法相关规定,按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理,相关信息抄送纪检监察部门。4.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按规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本规则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自行采购操作规范(纲要)

2.预算主管部门自查表

3.项目实施过程检查表





附件1

___自行采购操作规范(纲要)



一、自行采购的概念、范围

  二、自行采购内部审批、实施要求

1.明确自行采购项目的内部审批或实施流程。

(如规定:25万元项目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请社会代理机构实施;0.5万元以下非集中采购货物由经办人直接采购。)

2.明确自行采购项目的内部分类管理。

(按项目金额或类别通过内部审批流程来确定采购方式。如规定:哪种情况采用何种采购方式,哪种情况采用简易询价方式,哪种情况采用电子卖场采购。)

  三、自行采购实施环节要求

1.明确不同采购规模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形成方式。

2.明确不同采购规模评审专家的组成方式。

3.明确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流程及步骤。

  四、采购内部监督

《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1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市财政局制定的《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标

为规范市本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预算单位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廉洁高效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过错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阳光采购”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财政局起草了《操作规则》,对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为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现阶段主要目标:一是通过操作规则落实法律、法规及不同级次规范性文件对政府采购全过程操作的要求,以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阳光采购”;二是通过操作规则的规范,明确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实现步骤清晰、过程留痕、监督有据的目标。三是通过规则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过程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要求。    

    二、《操作规则》主要内容

《操作规则》分为八个方面内容,对市本级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了要求,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方面内容,对制定规则的目的和依据,实施范围等作了规定。第二方面内容,明确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建立采购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并对两个机构的职责作了规定。第三方面内容,对采购预算环节的做法、要求资料保存等做了规定。第四方面内容,对采购需求提出前根据采购规模大小,应遵循的原则和做到的环节作了规定。第五方面内容,对采购合同签订要求和更改报告作了规定。第六方面内容,对履约验收作了细化规定。第七方面内容,对采购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环节、流程从预算单位自查,预算主管部门内部检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作了规定。第八方面内容,明确了本规则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一)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采购预算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根据编实编细采购预算精神,本规定对不同金额采购项目提出了差异化编制要求。

(三)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本规定根据市本级实际情况,对不同金额项目的采购需求作了不同的要求。

(四)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五)履约验收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重要环节,为提高验收的质量,本规定对履约验收环节作了原则性规定。

(六)监督检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采购人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等采购活动负有主体责任。本规定明确了自行监督、监管部门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

三、术语释义

   (一)电子卖场

经财政部批准,浙江省财政厅试点实施的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的“互联网+政府采购”内容。就是通过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实施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

(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是指有多个产品组合才达到使用效果的采购项目,或由软件与多种硬件相结合的采购项目。   

四、实施日期

本规则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五、《操作规则》解读机关情况

《操作规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579-82468736。

来源:金华市财政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