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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3〕66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21〕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4日
 
杭州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就业专项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就业、失业形势的分析预判,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决定建立我市失业预警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科学便捷、稳妥实施、灵活运用的原则,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影响的传导机制,探索应对失业状况变化的有效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进行提前预防和有效干预,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供重要依据,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目标。
二、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科学设计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完善失业监测制度,建立失业预测制度,健全失业预警信息系统,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强化失业调控目标,始终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完善失业监测制度
1.实施就业景气指数监测。指标体系由就业增长率、失业增长率、劳动需求增长率、劳动供给增长率、平均失业周期、平均就业周期、就业转失业人数、失业转就业人数、不同行业就业与失业人数、不同群体就业与失业人数等指标组成。
2.实施登记失业率监测。指标体系由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用工需求人数、求职人数、登记失业人数、社保系统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登记失业人数、长期失业人数、女性失业人数、零就业家庭户数、社区劳动者稳定就业率、灵活就业转化率等指标组成。
3.实施企业岗位流失率监测。指标体系由正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数、自然减员人数、经济性裁员(含部分停产)人数、关闭破产人数、停业整顿人数、业务转移人数,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宏观经济数据等指标组成。
4.实施社会失业率监测。指标体系由社区实际失业人数、大学生失业人数、农民工失业人数、本地农民失业人数、灵活就业失业人数、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社保系统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外来劳动力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公务员数和宏观经济相关指标组成。
四、建立失业预警模型
获取近五年内的登记失业率、企业岗位流失率、社会失业率等相关数据,对原始指标变量数据进行统一处理后,采取回归分析技术,建立失业预警模型,合理设定警戒线和预警等级。
根据失业预警指标的不同数值,参考失业问题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将失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三个等级。各级预警的主要特征是:三级预警:社会失业率5%、登记失业率4%;二级预警:社会失业率7%、登记失业率6%;一级预警:社会失业率9%、登记失业率8%。
五、开发失业预警信息系统
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数据库、社会保险征缴数据库、失业保险数据库、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库、块状经济监测数据库、充分就业社区(村)劳动者数据库、就业失业统计报表等信息系统,结合宏观经济相关数据库等,开发失业预警信息系统,建立失业预测制度,为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六、建立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制度
根据失业预警指标数据分析结果,结合失业预警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定期形成书面的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严重问题提前进行预测和防控。一旦发生三级以上警情,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七、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
1.针对三级警报的失业应急预案:(1)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鼓励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3)提请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允许困难企业或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4)开发公益性岗位;(5)组织和鼓励开展职业培训;(6)发挥民间组织吸纳就业作用;(7)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和预防失业;(8)实施就业援助政策。
2.针对二级警报的失业应急预案:(1)提请市政府实施积极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扶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鼓励企业扩大就业规模;(2)扶持和鼓励全民创业;(3)提请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实行宽松的社会保险政策;(4)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5)组织劳务输出;(6)组织和鼓励开展职业培训;(7)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8)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
3.针对一级警报的失业应急预案:(1)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提请市政府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2)提请市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促进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用工需求;(3)提请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实行特殊的社会保险政策,临时性降低费率或暂停征收;(4)发动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劳务输出;(5)加大政府购买岗位力度;(6)开展以工代赈、生产自救;(7)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8)实施特殊的就业援助政策。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失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和城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人为成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领导全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组织建立失业预警系统;组织专家对全市就业、失业数据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工作职责见附件2)。
2.加强科学研判。建立失业预警专家小组。失业预警专家小组是预警体系的中心环节,由相关学者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失业预警指标体系的选定和模型的确定,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判定就业状况的恶化程度。
3.明确工作责任。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根据职责做好辖区内失业预警工作。主城区人力社保局和市局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工作责任制,保障各项措施的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失业预警工作运行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延续性。
附件:1.杭州市失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杭州市失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