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农经发〔2016〕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农法发〔2023〕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 (市、区)农业局 (农办)、档案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我们制定了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档案局
2016年2月2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