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评标办法
第一条 评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实施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和属于资格预审范围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商务经济部分应当分别上传电子投标系统。由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获得通过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第三条 设技术标时,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两部分权重的设定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技术标权重为(20%~30%),商务标权重(70%~80%)。
第四条 技术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评审项目 |
满分 |
评分说明 |
---|---|---|
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 技术措施 |
18 |
[优]得〔16.2—18〕 [中]得〔14.4—16.2) [差]得〔12.6—14.4) |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
16 |
[优]得〔14.4—16〕 [中]得〔12.8—14.4) [差]得〔11.2—12.8)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6 |
[优]得〔14.4—16〕 [中]得〔12.8—14.4) [差]得〔11.2—12.8)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16 |
[优]得〔14.4—16〕 [中]得〔12.8—14.4) [差]得〔11.2—12.8) |
施工班子人员配备 |
8 |
[优]得〔7.2—8〕 [中]得〔6.4—7.2) [差]得〔5.6—6.4) |
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 |
4 |
[优]得〔3.6—4〕 [中]得〔3.2—3.6) [差]得〔2.8—3.2) |
新技术应用、BIM技术综合能力、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 |
5 |
[优]得〔4.5—5〕 [中]得〔4.0—4.5) [差]得〔3.5—4.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9 |
[优]得〔8.1—9〕 [中]得〔7.2—8.1) [差]得〔6.3—7.2) |
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 |
8 |
无法参加答辩的,得0分。参加答辩的,好,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4分。 |
合计 |
100 |
累计得分 |
上述量化评分中,按照优、中、差三个等级的分值区间打分,其中优等级的分值区间均含前、后项分数,中、差等级的分值区间含前项分数,不含后项分数。评审项目缺项的技术标视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其理由后,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无法参加答辩的,不视为无效标。
上述分值合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值,并保留两位小数。
招标人不采取项目负责人答辩,则"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项,视为缺项,计算实际得分时先予以扣除再进行换算。
第五条 商务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一)有效标的确定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报价的,视为有效低价投标报价,系数X1、X2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人代表当场分别在以下数值中随机抽取。
1.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特种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X1(含)以上(X1取16%、18%、20%、22%、24%);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项目低于控制价X2(含)以上(X2取26%、28%、30%、32%、34%)。
工程项目专业对应的行业类别详见附件6。
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有效低价投标报价,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报价。有效低价投标报价不作为无效标,可以进入下一轮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评标基准价按照附件4的规则予以确定。
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
(三)商务报价评分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2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1分。
第六条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最终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进行说明;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可以不标明排序。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附件3
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第一条 资格后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实行资格后审的,取消投标报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现场招标答疑等环节。
第三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资格审查条件。招标文件应当设置专门的章节,载明资格审查条件,明确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应当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第七条第2、3种类型的项目,可以先进行商务标(或信用标)及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理由后,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
(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市场不良信息记录与行政处罚具体限制,或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五条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部分、信用部分(如有)、技术部分(如有)、商务经济部分应当分开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如有)、信用标(如有)进行分别评审。各部分评审顺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次先进行信用标评审、技术标(如有)评审、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1.2亿元及以上的;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专业承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
若项目含有多个专业类别时,只有当其中一个及以上专业达到前款所列条件时,才视作符合前款规定的项目。
其他项目,招标人应当依次先进行商务标评审、技术标(如有)评审、再进行信用(如有)标评审。
第六条 评标总分值由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三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
技术标设置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类工程项目:采用得分制(或采用通过制);
二类工程项目:采用通过制;
三类工程项目:不设技术标。
采用通过制的,技术标不评分,只进行"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审。
采用得分制评审的技术标按以下标准评定,总分100分。
评审项目 |
满分 |
评分说明 |
---|---|---|
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 技术措施 |
18 |
[优]得〔16.2—18〕 [中]得〔14.4—16.2) [差]得〔12.6—14.4) |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
16 |
[优]得〔14.4—16〕 [中]得〔12.8—14.4) [差]得〔11.2—12.8)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16 |
[优]得〔14.4—16〕 [中]得〔12.8—14.4) [差]得〔11.2—12.8)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16 |
[优]得〔14.4—16〕 [中]得〔12.8—14.4) [差]得〔11.2—12.8) |
施工班子人员配备 |
8 |
[优]得〔7.2—8〕 [中]得〔6.4—7.2) [差]得〔5.6—6.4) |
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 |
4 |
[优]得〔3.6—4〕 [中]得〔3.2—3.6) [差]得〔2.8—3.2) |
新技术应用、BIM技术综合能力、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 |
5 |
[优]得〔4.5—5〕 [中]得〔4.0—4.5) [差]得〔3.5—4.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9 |
[优]得〔8.1—9〕 [中]得〔7.2—8.1) [差]得〔6.3—7.2) |
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 |
8 |
无法参加答辩的,得0分。参加答辩的,好,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4分。 |
合计 |
100 |
累计得分 |
上述量化评分中,按照优、中、差三个等级的分值区间打分,其中优等级的分值区间均含前、后项分数,中、差等级的分值区间含前项分数,不含后项分数。评审项目缺项的技术标视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其理由后,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无法参加答辩的,不视为无效标。
上述分值合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值,并保留两位小数。
招标人不采取项目负责人答辩,则"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项,视为缺项,计算实际得分时先予以扣除再进行换算。
采用通过制评审的技术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施工班子人员配备;
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设有技术标的项目,经评审技术标为"不通过"或无效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理由后,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第七条 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三部分权重可以按如下不同类型项目进行设置,并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一)符合相应规模标准(详见附件6)的项目,商务标权重为60%,技术标(不得采用通过制)权重为30%,信用标权重为10%。
信用标由三项内容组成,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必选且权重不大于30%)、企业信用分(必选且权重不小于35%)、项目负责人信用分(必选且权重得不小于35%)。 企业信用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分评分标准应当采用第八条的第一种方式,再进行换算。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15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及专业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1.一类工程,技术标权重为10%,商务标权重为80%,信用标权重为10%。若技术标采用通过制,商务标权重为90%,信用标权重为10%;
2.二、三类工程,商务标权重为95%,信用标权重为5%;
(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3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1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及专业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估算价800万元以下的项目(此类工程不设技术标):
招标人视项目实际情况,可以按商务标权重≥95%,信用标权重≤5%分配二部分权重。
第八条 符合第七条第2、3种类型的项目,招标人应该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设置信用标评分标准,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一)信用标评分标准分二项,合计100分。
1.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满分50分。
A级,得50分;
B级,得40分;
C级,得25分;
D级,得10分;
E级,得0分。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的企业,得10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满分50分。
A级,得50分;
B级,得40分;
C级,得25分;
D级,得10分;
E级,得0分。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的项目负责人,得10分。
(二)信用标评分标准分三项,合计100分。
1.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满分50分。
A级,得50分;
B级,得40分;
C级,得25分;
D级,得10分;
E级,得0分。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的企业,得10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满分40分。
A级,得40分;
B级,得32分;
C级,得20分;
D级,得10分;
E级,得0分。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的项目负责人,得10分。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评价,满分10分。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实际规模、技术要求,设定投标人信用分值M,M-N(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当期信用评价最高等级分数)应小于等于10,M值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分赋分规则如下:按投标人信用分值高低给予赋分,小于M,得0分;等于M,得5分(基础分);大于M的,为投标人当期信用分与所有投标人最高信用分之间,按照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后再加上5分(基础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最高得10分,(具体公式为:5+〔5/(所有投标人最高信用分-M)〕*(该投标人当前信用分-M)。
投标人信用分值,以"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的为准(分值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同步下载)。
第九条 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并作为资格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商务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一)有效标的确定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报价的,视为有效低价投标报价,系数X1、X2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人代表当场分别在以下数值中随机抽取。
1.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特种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X1(含)以上(X1取16%、18%、20%、22%、24%);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项目低于控制价X2(含)以上(X2取26%、28%、30%、32%、34%)。
工程项目专业对应的行业类别详见附件6。
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有效低价投标报价,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报价。有效低价投标报价不作为无效标,可以进入下一轮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评标基准价按照附件4的规则予以确定。
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三)商务报价评分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K=(有效投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2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1分。
第十一条 采取先评商务标的项目,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41名进入下一步评审(若商务标得分并列且超过41家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并列投标人,评审入围数量以满足41家为上限),不足4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采取先评信用标的项目,取信用标得分最高的前41名进入下一步评审,(若信用标得分并列且超过41家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并列投标人,评审入围数量以满足41家为上限),不足4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第十二条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信用标得分×信用标权重。最终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进行说明;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可以不标明排序。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附件4
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表
工程类型 |
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 |
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设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浮动率A。 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 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浮动率C的确定:-1.5%、-1.0%、-0.5%、0%、0.5%、1.0%、1.5%七档数值。 |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1.F≤5%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十一档数值; 2.5%<F≤10% A取4.5%、5%、5.5%、6%、6.5%、7%、7.5%、8%、8.5%、9%、9.5%十一档数值; 3.F>10% A取2.5%、3%、3.5%、4%、4.5%、5%、5.5%、6%、6.5%、7%、7.5%十一档数值; |
市政公用项目 |
1.F≤8% A取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十一档数值; 2.8%<F≤15% A取9%、%9.5%、10%、10.5%、11%、11.5%、12%、12.5%、13%、13.5%、14%取十一档数值; 3.F>15%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取十一档数值; |
园林绿化项目 (以绿化为主) |
1.F≤10% A取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18.5%十一档数值; 2.10%<F≤20% A取9.5%、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十一档数值; 3.F>20%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十一档数值; |
备注:1.在开标时所有商务报价宣读完毕后,浮动率A和权重B和浮动率C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投标人代表当场分别在规定数值中
随机抽取;
2.评标基准价(除计算差错外)一经确定在项目的后续评审中不再调整(包括复评环节);
3.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附件5
湖州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适用施工项目
类别划分标准表
一、建筑工程
类别 分类要素 |
一类评标项目 |
二类评标项目 |
三类评标项目 |
|
---|---|---|---|---|
一般公共建筑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10000 |
2000≤C<10000 |
C<2000 |
建筑高度H(m) |
H≥100 |
60≤ H<100 |
H<60 |
|
单体建筑面积S(m2) |
S≥30000 |
5000≤S<30000 |
S<5000 |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L(m) |
L≥30 |
21≤L<30 |
L<21 |
|
地下室层数N或基坑深度H′ |
N≥2或H'≥10 |
N=1或H'≥5 |
N=0或H'<5 |
|
厂房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10000 |
5000≤C<10000 |
C<5000 |
单体建筑面积S(m2) |
S≥30000 |
10000≤S<30000 |
S<10000 |
|
住宅 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15000 |
5000≤C<15000 |
C<5000 |
建筑高度H(m) |
H≥100 |
60≤H<100 |
H<60 |
|
合计建筑面积S(m2) |
S≥60000 |
25000≤S<60000 |
S<25000 |
|
地下室层数或基坑深(m) |
N≥2或H'>8 |
N=1或H'≥3 |
N=0或H'<3 |
|
高耸构筑工程 |
建筑高度H(m) |
H≥120 |
70≤H<120 |
H<70 |
单独招标的其他房建相关类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注:其中装修装饰、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按此标准下浮50%确定类别) |
C≥3000 |
1000≤C<3000 |
C<1000 |
二、安装工程
类别 分类要素 |
一类评标项目 |
二类评标项目 |
三类评标项目 |
|
机电安装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2000 |
600≤C<2000 |
C<600 |
三、市政公用工程
类别 分类要素 |
一类评标项目 |
二类评标项目 |
三类评标项目 |
|
---|---|---|---|---|
道路 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 (万元) |
C≥5000 |
1200≤C<5000 |
C<1200 |
工程性质与规模 |
城市高速干道;城市主干道≥3000m |
城市主干道、次干道≥1000m |
支路、街道;居住(厂)区道路;道路改造与路面、广场维修工程; |
|
桥梁 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 (万元) |
C≥3000 |
800≤C<3000 |
C<800 |
工程性质与规模 |
单孔最大跨径≥45 m的桥梁;三层城市立交桥;拉索桥;高架路;箱涵推进工程; |
单孔最大跨径<45 m的桥梁;二层城市立交桥;跨径≥18 m的人行天桥 |
跨径≤20m的桥梁;跨径<18m的人行天桥;桥梁、坡面维修工程 |
|
河道 护岸 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3000 |
800≤C<3000 |
C<800 |
给排水 |
招标项目估算价C (万元) |
C≥3000 |
800≤C<3000 |
C<800 |
工程性质与规模 |
日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的自来水厂;日处理能力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0万吨以上的泵站 |
日生产能力≤10万吨的自来水厂;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0万吨的泵站 |
道路、小区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管道、构筑物维修改造工程 |
|
燃气 供热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2000 |
500≤C<2000 |
C<500 |
路灯与交通通信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万元) |
C≥2000 |
500≤C<2000 |
C<500 |
四、园林绿化工程
类别 分类要素 |
一类评标项目 |
二类评标项目 |
三类评标项目 |
|
风景园林、 绿化工程 |
招标项目估算价C (万元) |
C≥2000 |
600≤C<2000 |
C<600 |
注:1.本标准只适用于《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配套使用,不适用于建设工程费用编制。
2.各类招标工程,不分是单位工程还是群体工程,凡分类要素符合上一类别工程中一个条件的,就确定本招标工程为该类评标项目;同一标段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以其中达到最高类别的单位工程为本标段工程的类别。
附件6
技术特别复杂、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
工程规模标准表
行业 |
工程类别 |
标段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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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
建筑物层数≥30层,或建筑物高度≥80米,或单跨跨度≥30米 |
高耸构筑物工程 |
构筑物高度≥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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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工程 |
基坑深度≥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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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 |
钢结构:跨度≥3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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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附属工程 |
新建项目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的室外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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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工程 |
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符合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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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性建筑 修缮工程 |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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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房屋建筑工程 |
涉及地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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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城市道路 |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6千米;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积≥10万平方米 |
城市公共广场 (含体育场) |
广场面积≥6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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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 |
单跨跨度≥64米;或墩高≥40米的桥梁;或铺装面积≥8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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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交通 |
隧道工程:内径≥6米,或单洞洞长≥1600米,或单洞断面面积≥40平方米 车站工程:基坑深度≥8米 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8米 临近既有线路30m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隧道工程等:基坑与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净距≤30米的旁侧基坑工程; 基坑深度≥2米的轨道交通上方基坑工程; 涉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 净距≤30米的涉轨道交通的并行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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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地下工程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城市供水 |
日处理量≥20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1.5米的供水管道工程 |
城市排水 |
日处理量≥1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管径≥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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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气 |
燃气管道工程:超高压管道; 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4兆帕,或总贮存容量≥12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4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贮罐厂(站),或供气规模≥20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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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500吨; 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100吨;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1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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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交通 |
单跨跨度≥48米的桥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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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 |
一般工民建工程 |
通风空调工程:空调制冷量≥2000冷吨; 消防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自动控制系统工程:计算机或可以编程控制器≥60台(套); 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12个 |
净化工程 |
洁净等级≥5级(即千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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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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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单项装修面积≥20000平方米 |
幕墙工程 |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60米,或面积≥8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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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工程 |
特种工程 |
特殊专业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特殊工程) |
其他专业工程 |
石油天然气工程 |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主体工程(具体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确定) |
穿跨越工程 |
顶管工程:单条穿越长度≥80米,或工作井深度≥8米; 隧道穿越工程:单洞洞长≥1600米; 定向钻穿越工程:单条穿越长度≥600米,或者穿越地质为卵石层、松散状砂土或者粗砂层与破碎岩石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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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与拆除工程 |
C级以上大爆破工程、B级以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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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构隧道 |
单洞洞长≥2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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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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