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绿建〔201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湘家荡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三清两绿”行动计划,全面开展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我市生态绿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嘉兴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
嘉兴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融合生态环保、休闲游憩等多种功能的绿道网络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绿道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截污减排、防洪固土、储水清源、提升景观、促进旅游等重要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将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完美结合的有效载体。加快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和经济工程,对我市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网络型田园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生态绿道规划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生态绿道规划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加快建设的思路,加快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环境吸引力的重要功能,为建设宜居城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生态和人文资源,按照“一年成线、两年成网、三年成景”的目标,力争5年内在全省率先构建覆盖全市域的生态绿道网络,努力把嘉兴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业的网络型田园城市。
三、抓紧部署实施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
(一)规划工作。
1、全市生态绿道分为市域生态绿道、城市生态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类型。加快建立起由市域生态绿道总体规划——市区和县(市)生态绿道总体规划——社区绿道规划组成的三级生态绿道规划体系。市域生态绿道总体规划是统筹全市生态绿道建设的宏伟蓝图,建立支撑市域生态绿道网络的主干骨架;根据市域生态绿道总体规划,市区及各县(市)的生态绿道总体规划重点对市本级、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域内的生态绿道建设布局,串联区域内重要慢行交通和人文景点;社区绿道规划要依据城市生态绿道主干网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按照居民小区为先、以河网水系为依托的原则作出具体建设安排。
2、生态绿道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其中市域和市区绿道总体规划由市建委统一负责编制,市本级各区的社区绿道规划编制工作由各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各县(市)和嘉兴港区的城市生态绿道和社区绿道规划编制工作由各地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所有生态绿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期限为2011-2013年。
3、生态绿道规划要充分结合地形、水网等自然环境现状和人文资源,尽可能利用现状,防止大拆大建;生态绿道的景观设计以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为主,防止建设中对绿地的破坏和大规模移栽;建设中要充分体现低影响开发(LID)理念,采用植被浅沟、下凹式绿地和雨水塘等雨水处理和利用的具体设计,发挥生态绿道的综合功能。
(二)建设工作。
1、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划先行,科学建设”的原则,加快推进生态绿道的建设。根据生态绿道规划,加快制定生态绿道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抓紧排定各个具体项目,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确保“一年成线、两年成网、三年成景”的总体目标。
2、2010年重点是生态绿道试验段的建设,从而积累经验,归纳出技术标准;从2011年起全面推进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市区2011年要求建成200公里左右的生态绿道,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于2011年启动市域生态绿道建设;2012年基本建设形成生态绿道网络;到2013年生态绿道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绿化景观提升,实现处处皆景,80%的居民15分钟可步行到达最近的绿道,100%的居民5分钟可通过自行车到达最近的绿道。通过三年的建设,使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市区建成完整生态绿道系统的城市。
3、生态绿道的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市建委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生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水平。
(三)管理养护工作。
1、规划建设、旅游、农林、环保等部门要针对生态绿道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重点对生态绿道的植被保护、景观营造、生态保育和动态监测等相关课题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指导全市生态绿道建设工作。
2、生态绿道建成后,各县(市、区)要及时开展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包括划定各级生态绿道的保护控制范围、建设效果评估、经营维护和改进提质等工作,构建完善的绿道管护长效机制。
3、各级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损害、侵占绿道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和处罚,责令恢复原貌,确保已建成生态绿道的管理到位。
(四)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生态绿道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加强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绿道、支持绿道、参与绿道、使用绿道、享受绿道,保证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切实加强对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推进我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成立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越强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陈祖生、葛永元副秘书长、市建委陶金根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经济局(市绿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湘家荡管委会、嘉城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建委,由建委蔡山林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级相关部门抽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关机构负责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合理分工,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考核等工作。市建委是全市生态绿道建设工作的总牵头单位,负责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市域和市区生态绿道规划,负责指导全市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生态绿道的具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市级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职责明确到位,目标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开辟“绿色通道”,为生态绿道规划建设提供最便捷的服务。
(三)加大经费保障。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要将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养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同时,也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社会投资力量多渠道、多种方式建设、经营、管理生态绿道。
(四)建立考核机制。要研究制定《嘉兴市区城市生态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嘉兴市生态绿道建设工作规程》、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与奖惩机制,将生态绿道建设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责任制考评体系,列入市级部门考核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强化绩效考核,推动生态绿道规划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