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36号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3〕35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
(第一批)
为深化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根据《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列入清单的项目,无需规划许可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设。
一、下列建设项目不属于规划管理的范畴,无需规划许可
1.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不变更建筑主体使用功能的内部装修建设工程和危险房屋维修加固工程。
2.不改变管位轴线、管径的地下管线局部更新,市政供排水、供气及信息管道连接管、入户管等零星管线敷设以及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管线敷设。
3.不改变道路线形、断面的道路维修。
4.政府主导的河湖水环境整治项目,包括河湖清淤疏浚、岸坡整治,以及河道内蓄水设施建设等。
5.设置候车亭、岗亭、公共自行车站点。
6.既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利用现有公共停车场新建充电设施。
7.安装景观灯光、充电桩、电力环网柜、交通管理设施等设施。
8.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停车位划定、景观提升等更新。
9.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除独立占地的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
10.涉及疫情防控和治疗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及抢险等其他应急项目的临时建设。
二、下列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需出具规划审查意见
1.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2.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3.在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售楼处和临时施工用房。
4.5G基站建设所涉及的杆塔、机房、管线及交接箱等基础设施。
5.10(20)千伏及以下项目电力接入工程。
三、其他要求
1.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的事项,建设单位(或个人)仍应按规定向其他相关部门申报手续。
2.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无需规划许可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项目清单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四、本清单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五年
《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11- 28
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体系,2022年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工作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吸收杭州、南京、厦门等先进城市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征求各方意见,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36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我局对标找差、大胆创新,通过优化再造流程、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监管等措施,初步构建了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体系,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仍存在审批范围不够明确、配套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工作,我局起草了《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
3、《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属于规划管理范畴,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手续。无需办理包含了房屋装修、市政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环境提升等10种项目类型。为减少办事企业群众咨询和材料准备负担,通过文件形式明确“无需办理”的情形,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二)免于办理
免于办理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类型,本着简化审批、部门联动、提升效率的原则,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豁免。免于办理列明了5种项目类型,最大程度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深入跟踪社会热点,关注民生需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免予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项目清单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四、实施期限
本清单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五年。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5-8515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