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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绿地养护质量 标准(试行)》的通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绿地养护质量 标准(试行)》的通知

金市建综〔2016〕235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2023〕72号规定,现行有效

婺城区建设局、金东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多湖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处,市园林管理处:

为规范市区绿地养护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制订了《金华市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金华市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金市建综〔2016〕235号附件.xls 金市建综〔2016〕235号附件.doc【见附件】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7日



来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