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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嘉建委建〔2011〕52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分局,港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建委建[2010]216号)实施以来,各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在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新台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广、进度不一等特点,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保障民工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实名制管理的目标和基本要点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切实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努力实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基本要求:

1、建立项目动态劳务用工花名册,登记每位民工的基本身份信息,留存有效的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

2、与每位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确保对每位民工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教育培训;

3、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每位作业人员办理胸卡,项目发放胸卡要求本人签名;胸卡的内容为:姓名、编号、项目名称、班组名称、工种、粘贴照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上岗,退场离开项目部者在结清工资前必须将胸卡归还项目部;

4、建立项目劳务用工的日、月考勤制度。一时难以做到的,可由劳务班组按规定格式进行考勤,项目部每月月定期收集存档;

5、规范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要求将民工工资按月按时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项目部现场监督,民工和班组长签字并按手印。如确有个别劳务人员存在实际困难确需有人代领的,则应有被代领人签字和手印的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应在项目部监督下当面签订。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项目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实名制管理,促进项目信息化建设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实行全封闭管理,鼓励施工企业在进入施工区域的入口处实行电子化、信息化考勤,宜采用打卡机、IC卡刷卡机等考勤设备,并与翼闸、三辊闸等人行通道闸联机联网。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通过考勤设备予以考勤,同时宜采用电子监控。施工现场应落实专人负责人员考勤记录,并与人员底数台账、工资发放记录等对应,做到人员台账资料和人员实际使用情况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工资发放宜留存影像记录。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实名制管理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推广实名制管理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贯彻执行情况,对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取消各级文明标化工地和其他荣誉的评选资格,必要时责令停工整改。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推广实名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与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反馈,联系电话:82872136。



附件:1、项目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

     2、考勤记录表

     3、月度工资发放登记表

     4、工资结清确认表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
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