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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办发〔2018〕4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现行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3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65号)文件要求,现就下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下放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管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许可的,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其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经营情况核验和注销许可等事项,由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办理。外省(市区)劳务派遣单位在我

省境内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备案,一并下放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办理;已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资料在5月底前移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衔接,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0号)要求,主动探索建设“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一次办好”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和劳务派遣单位满意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