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按99成本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的通知
嘉房改办〔1999〕2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此文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