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常政规〔2023〕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等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 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9号)
2. 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158号)
3.
《 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发〔2008〕118号)
4.
《 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发〔2008〕119号)
5.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通知(常政发〔2009〕176号)
6. 常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常政规〔2010〕6号)
7. 常州市市级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常政规〔2010〕8号)
8.
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常政规〔2011〕1号)
9.
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常政规〔2011〕9号)
10.
常州市市区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常政规〔2011〕10号)
11.
常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常政规〔2012〕2号)
12.
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常政规〔2012〕12号)
13.
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1号)
14.
常州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常政规〔2014〕11号)
15.
常州市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常政规〔2014〕12号)
16.
常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常政规〔2014〕13号)
17.
常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常政规〔2016〕2号)
18.
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常政规〔2016〕3号)
19.
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常政规〔2016〕4号)
20.
《 常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常政规〔2020〕1号)
21.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管局《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