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中山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行业类别 |
所得率 |
娱乐业 |
20% |
除娱乐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
6% |
注: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适用此表。
2.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
)相关规定执行。
3.业户经营多种行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所得率。
附件2
中山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类别 |
内容 |
核定征收率 |
行业 |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建筑业 |
0.6% |
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不含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租赁) |
0.8% |
|
项目 |
房屋租赁 |
月租金<2000元,0.7% 月租金≥2000元,2.7% |
住房转让(不含通过拍卖转让住房) |
2% |
|
通过拍卖转让房屋 |
3% |
注:
1.自然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不适用此表。
2.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核定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