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股份制、联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股份制、联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26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鄂地税发〔2002〕72号 )规定,继续执行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领导指示,省地方税务局鄂地税发〔1998〕148号
《 关于印发《湖北省股份制联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暂停执行,有关征管办法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另行下达。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