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网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06.23 常地税发〔2006〕8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涉外分局:
现将《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网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网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网吧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
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
财税〔2003〕16号
)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所有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生改变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迁移经营地址和停业、复业等情况时,必须持有关证件,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变更、停(复)业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等
第四条网吧经营的应纳税营业额为网吧经营的所有收入,包括电脑上网收入及与电脑上网有关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应纳税营业额时,应按“娱乐业”税目20%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并随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第六条对登记为“企业”性质的网吧,账册健全、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据实征收企业所得税;账册不健全,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对登记为“个体”性质(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网吧,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应纳税营业额的3%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九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分区域按单台电脑核定应纳税营业额的办法征收:
(一)未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不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
(二)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单台电脑核定月应纳税营业额全市统一为:市城区不得低于200元/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不得低于150元/台;其他地方不得低于100元/台。具体征收标准,各区、县(市)局可在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并报市局备案。
第十一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经营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税款,并完整地保存有关纳税资料。
第十三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因故停业,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批准后,停业期间可不征收。
第十四条网吧税收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税收征收数据等一律要求利用《湖南地税综合软件》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各区县市局(分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常德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