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02.28 湘国税函〔2006〕10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湘国税发[2008]12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关于请求落实捐资单位税收政策的函》,经核实,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是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并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及其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的捐赠,可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ΟΟ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