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施行时间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施行时间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变化事项的公告》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的施行时间公告如下:
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变化事项的公告》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自 2014 年4月25日起 施行。
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自 2014年 4月 28日 起 施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4 年1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