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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皮毛生产者送货上门收购发票开具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皮毛生产者送货上门收购发票开具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冀国税函[2013]75号               2013.11.24


税谱®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皮毛(绒)加工行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和保留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