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函[2007]184号 2007-8-30
税谱®提示:根据《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限额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青国税函[2008]162号)规定,自2008年7月17日起与162号文不一致的,按照新新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