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9-11-18 )规定,截止到2019年11月18日,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规定,全文废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2018年7月20日进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于2018年7月20日18:00至7月20日24:00升级,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同步停止受理各项涉税事宜,各办税服务厅同步停止受理各类延时服务。
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后即可恢复业务办理理,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按照县级税务机关新机构挂牌时间节点,对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确保新机构挂牌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运行正常。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18:00至24:00。
(二)告知纳税人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停机期间,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停止受理各项涉税事宜,全省各办税服务厅停止受理各类延时服务,系统升级完成后即可恢复业务办理。
三、公告实施时间
2018年7月20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