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规定,按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的规定,按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国税地税相关的职责和工作,由新税务机关承担。本《公告》共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4件。
三、发布文本
本《公告》目录中所列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将在我局外网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