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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如何划分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如何划分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税三〔1991〕4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10〕49号规定,现行有效。列入现行有效且于20051231日前制发的财税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继续执行五年,201611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17.10.31】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各区、县税务分局、开发区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1)15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市局以税三〔1991〕43号文件转发)第八条中规定:“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现根据《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就“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如何划分征免印花税问题明确如下:
同业拆借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资金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其他金融机构对专业银行拆出资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同业拆借的利率最高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日拆性贷款利率的30%。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否则,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五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网
【印花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