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各地反映饲料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管理难度较大。经研究,现对我省免税饲料销售环节的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21号)中的“国内环节”是指:符合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