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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双定”征税的路段分等级情况和分行业核定营业额标准的通知 【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双定”征税的路段分等级情况和分行业核定营业额标准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国税发〔2003〕431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几年,随着广州城市建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行业、地段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也相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定期定额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市局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2000年7月印发的穗国税发[2000]54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核定起点营业额的方案》中的《广州市“双定”征税的路段分等级情况》、《农贸市场核定营业额标准》、《建筑装饰材料核定营业额标准》、《非农贸、建筑装饰材料核定营业额标准》(表1)、《非农贸、建筑装饰材料核定营业额标准》(表2)进行了调整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上述文件下发给你们,请按照修订后的标准做好新一年度的“双定”核定工作,并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征收管理处反映。

附件:1.广州市“双定”征税的路段分等级情况

2.农贸市场、建筑装饰材料核定营业额标准

3.非农贸、建筑装饰材料核定营业额标准(表1)

4.非农贸、建筑装饰材料核定营业额标准(表2)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