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国税发〔2001〕315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