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涉税表证单书的公告 【全文废止】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涉税表证单书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为支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修订部分在用的表证单书,共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申报纳税等环节7张表。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涉税表证单书公告的解读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