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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珠府〔2013〕135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7年12月2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珠府函〔2017〕382号规定,保留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珠海市招用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


附件



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名称

1

珠府办函[2000]106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收沙、石、土等矿产资源招(议)标价款的复函

2

珠府[1994]41

颁发《珠海市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3

珠府[2000]109

珠海市招用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

4

珠府[2006]143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5

珠府办[2001]97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工作的补充通知

6

珠府[1996]50

珠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实施办法

7

珠府[1991]45

珠海市滩涂围垦开发管理试行办法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