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16〕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佛山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5〕78号)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办〔2016〕1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区域错位发展”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实施互联网+农村、互联网+现代农业战略。发挥我市区位和农产品交易集聚的优势,突出特色,找准定位,重点突破,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产品生产、检测、流通、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应用,形成以农产品网络销售为主、线上线下融合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聚集、流通的重要基地,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高,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具有佛山特色的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流通渠道基本建成,农产品网络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农村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全市培育两家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或龙头企业,50家农产品网络旗舰店、1000家农产品网店,建成5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保持年均增长30%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产业基础。一是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组织化水平。推动成立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对接省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相关工作和资源,充分发挥协会在专业、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沟通交流、共同发展的平台,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主导品种、特色产品为主制定行业标准,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储存、运输、质量追溯等技术的研发应用,开发适合电子商务的特色农产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化、标准化及包装规格化,利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高知名度与美誉度。三是健全农产品溯源体系。推动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对农业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建档编码,建立溯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种类信息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实现电子商务模式下农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形成产、销、管的有机统一。四是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镇(街道)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监督检查作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系统建设,从源头规范管理,由事后检测转变成事前预防、过程管控。(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我市区位和农产品交易集聚的优势,重点推进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商贸流通企业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通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产品生产、检测、流通、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支持关键环节的重点龙头企业“上网触电”,培育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系的中坚力量和行业标杆,构建具有佛山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体系。鼓励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设立电子商务公司,转型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扶持一批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拓展网店、特产店、订购网店等农产品网络销售途径。支持相关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帮助对接本地优质农业资源。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三)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一是对接大平台。借助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农产品“佛山馆”,拓展我市特色农产品的宣传、销售渠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依托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电子商务示范店。二是鼓励自建平台。以小盆栽和“南鱼北运”为试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建设网上现货交易平台,推动农产品网上批发、大宗交易和产销对接。支持农产品交易中心实行电子商务化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体化的涉农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B2B)平台和企业与消费者间电子商务交易(B2C)平台,推动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建立独立的集信息发布、产品交易、质量追溯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生鲜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三是支持农业企业、流通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面向家庭和个人的农村电子商务区域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因地制宜,与城乡居民社区对接,设立电子商务直营店,开展“网订店取”等业务,进一步拓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范围,解决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四)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区、镇(街道)利用闲置厂房建设或通过农产品专业市场转型改造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当地电子商务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仓储等公共服务,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引进知名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或龙头企业入驻园区,充分发挥平台的带动作用和资源统筹能力。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园区的孵化功能,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孵化,努力培育一批扎根本地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佛山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
(五)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和网络推广活动。引进或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对我市的名优农产品、农副产品和特色工艺品进行品牌化运作,鼓励创建农产品网络品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和“广货网上行”等网络促销平台,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推广活动,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促进农民增收。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借助与农产品有关的民俗和节庆活动,组织举办各具特色的网络农产品节,对农村电子商务品牌进行推广,扩大我市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营销,建设“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体系,支持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水产、花卉等优势产业以及乐平雪梨瓜、合水粉葛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水黑皮冬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品牌打造及使用。通过订制生产和高端网络品牌创建等先进农村电子商务营销手段,保护和扩大佛山本土知名特色农产品的种植面积。鼓励各大农业种植基地、生产基地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业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的网络促销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推进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通过技能培训、金融支持、站点服务、后续帮扶等途径,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才,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将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作为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按照需求导向、教育先行、学用结合、自主创新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选择合适的师资和课程,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以农村知识青年、家庭农场主、重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培训对象,围绕电子商务政策及理论、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进行专项培训,培养一批掌握电子商务技术的农村电子商务领头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团市委)
(七)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邮政、供销社、快递企业及涉农电子商务企业自营物流等农村现有物流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建设,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打造“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大沥桂江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有条件的农产品流通基地积极申请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标准的认证,争取成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中心。支持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开拓农村业务,建立田头预冷、仓储保鲜、冷藏冷冻混合运输等冷链系统,实现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冷链物流配送服务,解决田间到商场、超市、电子商务企业“前端一公里”的物流问题。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物流、营销推广、品牌培育、代运营、技术支持等专业化服务,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结合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和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行动,搭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在各行政村和社区遴选合适地点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使其具备网络购物、网络销售、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缴费支付、取送货品等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提高农村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提升网络服务质量。加快LTE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采购营销等领域的普及和应用。深化快递向下服务农业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实现快递服务网点全覆盖;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工程项目,培育本地区“快递+”特色农产品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明确职责。市商务局要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对促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及时提出需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订具体工作计划,重点加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顶层设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投融资创新、农产品网络交易监管,研究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扶持和发展政策,开展成效宣传与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与问题,要及时向市商务局反馈,协同提出应对方案,有效解决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瓶颈和障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有关单位)
(二)用好政策,加大扶持。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扶持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市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向农村电子商务适度倾斜,鼓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农产品网络销售企业、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农事企业、专业市场或商贸流通企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服务机构的扶持。积极组织企业申请国家、省、市级农村电子商务有关项目,及时组织企业申请、评选广东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争取省级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扶贫工作部署,配合省积极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农村电子商务扶贫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三)树立典型,加强宣传。积极推广我市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召开宣讲会、展会等形式,宣传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经验、产业基地运营模式、青年创业致富等成功案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引导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案例、活动、成效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通过推介农村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等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和典型人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各区、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商务局和市农业局要加强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