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0〕119 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4年3月14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闽政〔2014〕10 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省通信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现代服务业之一,增值电信服务业在推动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市场繁荣、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加快推进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的发展,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扶持、开放、引导、规范”,加强各项基础性管理,发挥市场竞争活力,加强闽台通信合作,充分利用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契机,推动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链完善、市场竞争有序、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新格局,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进一步融合,全面提升我省信息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至2012年,全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70亿元人民币,增值电信服务业务收入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40%;重点扶持和发展10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增值电信服务龙头企业,扶持和发展一批我省重点知名业务品牌;推进增值电信服务业在闽台合作中先行先试,不断优化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增值电信服务业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三)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25号)和相关部门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增值电信服务业务领域,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按照《
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87号
)纳税。小型微利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创办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可凭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等各类园区。对于重点扶持的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各设区市政府对其在软件园内租赁从事该产业的办公用房可给予50%以内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劳动保障部门要逐步将所有有增值电信服务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并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帮扶力度,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及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
企业所得税法
》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电信服务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及时落实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支持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与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积极鼓励我省符合条件的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的产品申请新产品鉴定和申报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
(七)鼓励参与信息化建设。积极支持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开拓行业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农村信息化项目应用,对相关企业实行财税优惠,大力支持企业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等载体,持续开展“信息进乡村、信息进社区”活动。鼓励增值电信服务企业与相关涉农部门合作,搭建农产品交易平台,重点推动农业科技应用和农村信息对外发布,实现城乡信息互动共享,推动建设全国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基地。
(八)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立增值电信服务企业。高校毕业生创立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优惠和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引导银行业机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还应给予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并提供落户服务。对于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各设区市要取消落户限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
(九)加大对增值电信服务企业人才培养的帮扶力度。努力促进劳动力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紧密衔接,推进政企校学(研)合作。鼓励省内增值电信服务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推动校企“招生、教学、就业”全程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对符合省软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条件的,给予支持。
(十)完善人才引进相关配套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的户口、住房、子女就学就业、社保等问题,可结合引进人才等政策予以统筹考虑,吸引优秀人才服务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夯实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分类指导。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建设,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创建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安定稳定。
三、培育优势企业
(十一)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行政审批程序,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阶段性支付应补交费用有困难的企业,完备上市前土地、房产、知识产权等资产确权工作。支持已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和发行公司债等形式实现再融资。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十二)扶持重点项目发展。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等产业发展,对于增值电信服务龙头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及先进技术装备投资,符合条件的,省级有关部门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充分利用“6?18”平台,推动项目对接,促进项目成果产业化。
(十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联合并购重组,认真落实有关并购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增值电信服务龙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实施联合并购重组;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重组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于符合区域布局,能发挥产业优势,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增值电信服务龙头企业,只要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吸引外商投资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充分采用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提升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通信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协助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缩短初审时限。
(十四)加大对中小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基本面良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积极支持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发展各类以不动产、动产、权利为抵(质)押的信贷业务。银行业机构要加快建立和有效运作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增值电信服务企业贷款的贴息支持,引导对中小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的信贷投放。落实《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推进商标专用权流转市场建设,支持企业依法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质押融资。
(十五)对中小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实行信用担保。鼓励和支持中小增值电信服务企业联合或通过行业商(协)会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担保。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对为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优先进行风险补偿。
(十六)放宽准入条件。为了促进我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对行业性、专业性、综合性的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信息服务商申请省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允许实收资本放宽至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实收资本部分允许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允许以知识产权、商标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
四、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十七)创新服务。基础电信服务企业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新兴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开发与发展,加快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支持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开发、运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产品,积极为其提供技术、网络等支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企业要积极推进产品、业务创新,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信息服务产品,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推动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先行先试,促进闽台信息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八)强化品牌带动。支持增值电信服务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路子。要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在境外依法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各类国际标准认证。积极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进行品牌整合,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营造培育、发展、宣传和保护品牌的氛围,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十九)充分发挥基础电信服务企业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基础电信服务企业应切实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与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的合作与竞争关系、主营业务与增值业务关系、管理和帮扶关系,加强与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的互动合作,在代收费及收入结算方面积极提供方便,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和网络支撑,引导其分析市场及客户需求,不断推动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向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高价值信息服务应用方向拓展。
五、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十)完善企业创业服务。相关中介组织应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为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提供政务代理、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提升辅导、人员培训、物管后勤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上市保荐、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支撑等优质服务。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形成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强化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合作协议,推动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十二)加强增值电信服务业信息发布和交流。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我省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完善企业与政府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市场监测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全面、准确的行业发展最新动态。通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中介组织,要积极组织业务和技术交流,加强产业政策和信息引导,帮助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搭建平台,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与“6?18”对接,促进合作,推动发展;组织企业开展“走出去”培训和参加国内外专业论坛和展会;要加强市场信息采集、研判,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整合行业信用信息,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三)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鼓励和推动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把通信科技创新体系与通信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提升通信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成效。要积极鼓励增值电信服务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的,给予政策及资金扶持。
(二十四)加大监管力度。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增值电信服务业的市场监管,营造有利于增值电信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增值电信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并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打击通信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继续整治群发短信诱导消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加强政企信息资源整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增值电信服务业市场的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