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200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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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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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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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6年12月21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针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为新机构的工作实际,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基层税务机构合并后,调整对象灭失或不需要继续执行,需宣布失效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