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25日印发《关于同意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麦坪乡燕楼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黔府函[2013]3号)文件规定,撤销花溪区党武乡,设置党武镇,镇人民政府驻党武村。
地区 |
党武镇 |
湖潮乡 |
高峰镇、马场镇 |
红枫湖镇(六村一居) |
税率 |
5% |
1%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