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综〔2018〕122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农规〔202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6〕119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26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生猪屠宰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切实提升全省生猪屠宰标准化水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