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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闽建设〔2012〕15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建法〔2013〕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近年来,全省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工程(以下简称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从总体看,目前大多数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质量良好,但也有少数工程设计质量不高,品质较低。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设计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品质,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现提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选设计队伍,提升设计水平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设计业务承发包的监管和指导。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市场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的优秀设计单位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投标,鼓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大师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从根本上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水平。
  二、优化设计,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设计单位要转变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质量责任和服务意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用心投入,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要针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特点,组织本单位设计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设计师承担项目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设计理念,做到精细化、人性化设计,对设计的品质和合理化问题,设计单位要组织优化论证。优化论证报告作为设计文件一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未提交论证报告的,审查机构不予受理。
  三、严格施工图审查,确保审查质量
  施工图审查机构除要严格按规定审查外,还要针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特殊性,对设计优化论证报告进行审查把关。对审查发现设计违反一般标准规范和设计不合理的,也要督促设计整改落实,保证设计品质。
  四、开展评优活动,鼓励设计创优
  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设计创优活动,鼓励设计单位积极参与优秀设计评选。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原则上都要参加设计创优活动。各地要加强组织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建立评优激励机制,样板引路,提高保障性住房设计水平。
  五、加强指导服务,落实管理责任
  1、加强设计合理性指导和管理。凡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项目,一梯四户以上(不含四户)户型设计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及创建“和谐人居”示范试点小区,各地都要组织专家对设计合理性、品质,是否符合“和谐人居”导则精神进行评审或论证。同时,要加强对设计市场监管,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周期和设计费用,防止不合理最低价中标或不合理周期设计。
  2、严格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设计质量责任追究,严格信用档案制度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设计质量检查。对发现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是引起群众上访事件的,要深入调查,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