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12-17 成发改环资〔2020〕52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2023-12-26》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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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0-12-17 来源:市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2020年12月16日由成都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问:出台这个《方案》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
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问题,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文件,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当前,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消耗量持续上升;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存在不足;新型治理模式的培育不够;企业、公众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识有待加强。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通过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与此同时,治理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在联合国环境大会、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等国际多边场合,均提出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的相关倡议。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在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问题上,我们将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把倡议变成行动,把理念转为实践,为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问:《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培育形成塑料减量、绿色物流和循环利用新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通过系统性治理,推动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
问:《方案》中对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禁限要求,具体考虑是什么?
答: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首先要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对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我们在设计相关禁限措施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选择禁限品类。《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要求,结合成都城市建设实际,提出关于禁限管控的方案。此外,我们也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行业调研,认真研究分析,选择现阶段使用量大、问题相对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塑料制品,率先在部分领域和地区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是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握实施节奏。《方案》统筹考虑了不同领域工作和管理基础的差异性,区分不同品类的替代条件,对禁限措施的实施节奏和力度进行了分类设计。对条件较为成熟的,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对需要逐步推进的,按照不同时间段、区分不同领域,详细规定了禁限措施的实施步骤。
三是按照抓细抓实的原则,落实禁限措施。《方案》规定了禁限措施的方向和目标,提出了进一步实化细化禁限管控的具体措施,形成了20个市级部门共同推动塑料污染治理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塑料污染治理有效落实。
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按照》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对禁限措施做了安排,但在具体执行中,不可避免会对部分行业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便利性等造成一定影响。各项措施的落地,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分析各领域实施情况,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作不断深化。
问:《方案》在推广替代产品使用,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有何考虑?
答:在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为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探索培育可持续的新型治理模式,《方案》还积极开展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广、塑料污染治理科技支撑等行动,提出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推广应用安全可控、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相关替代产品;积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型业态和模式。
问:在推动塑料污染源头治理的同时,《意见》提出了要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请问有哪些考虑和具体措施?
答: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是完善塑料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规范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是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的重要内容。为破解当前塑料垃圾分类回收不足、规范化利用处置不够、随意丢弃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方案》提出了“实施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行动”“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行动”等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垃圾专线清理。对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加强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沿线、坑塘沟渠、荒山荒坡塑料废弃物清理处置;开展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等工作,做了明确和部署。
二是加强垃圾清运回收。结合《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塑料垃圾分类收集。《方案》提出要在公共机构、写字楼、机场、车站、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设施投放数量,提高清运频次,做到及时清运处理。对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做到“日产日清”。
三是推进塑料资源化利用。对于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要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资源化利用;对于分拣成本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的塑料废弃物,要进入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并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现能源化利用,最终目的是要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的直接填埋量。
问:对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有何具体要求?
答:近年来,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带来的快递塑料包装、外卖塑料餐具等的消耗量快速上升,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方案》将新兴领域作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结合行业实际,在总结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企业相关探索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在新兴领域防治塑料污染的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禁限要求,推动源头减量。《方案》提出了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逐步禁限部分塑料包装物使用的具体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并考虑到百姓消费方式转变需要一定过程,《方案》对相关禁限措施的实施区域、实施期限等做了针对性安排,逐步推动新兴领域的绿色转型。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培育新型模式。《方案》中明确电商、快递、外卖领域平台企业加强绿色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其强化对平台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推广应用可循环包装、商品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问:塑料污染治理政策重在执行,如何确保《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涉及领域广、主体多,问题十分复杂。《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2022年和2025年分别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目标,应该说任务较为艰巨。对此,《方案》从“实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制度保障”和“实施塑料污染治理组织机制强化”两个方面,提出了落实支持政策、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下一步,为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结合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活动契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通过政策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介绍各领域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相关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宣传、交流塑料污染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发布联合倡议,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曝光力度,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工作。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不放松。生产供应环节,经信部门将组织对我市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将推进农膜治理,组织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工作,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塑料废弃物收集和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消费流通环节,商务部门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文旅部门将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意见》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回收处置环节,城管、住建等部门将依照《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
三是积极加强日常监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城管、文旅等部门,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要求,做好对塑料污染治理的日常监管;对涉及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