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一、 麦芽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
大麦单耗数量(吨) |
麦芽 |
1.306 |
二、乳制品部分项目调整核定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
原乳单耗数量(吨) |
|
原标准 |
现标准 |
|
淡奶粉 |
7.251 |
9.1 |
含乳饮料 |
0.259 |
0.345 |
三、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31日